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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E6E8FA" align= center| '''<big>兼山书院</big> ''' |- | [[File:兼山书院.jpg|缩略图|居中|[http://pic8.nipic.com/20100621/2163148_003328533247_2.jpg 原图链接][http://www.nipic.com/show/3317755.html 图片来源于呢图网]]] |- | style="background: #C0C0C0" align= center| |- | align= light| 中文名称;兼山书院 外文名称;And College Hill 时期;唐宋 地理位置;剑阁县 |} '''兼山书院'''是唐代和北宋州学设在州衙,南宋淳熙六年(1179)始由知州张渊迁建于东园。广元剑阁中学图书馆"兼山书院"。<ref>[https://wenda.so.com/q/1632043385212805 剑阁兼山书院的历史有多久了] , 360搜索 2014-08-19 </ref> ==历史简介== 元至顺三年(1332)知州任睿在州治所后建亲民书院。明[[正德]]十四年(1519)知州[[李璧]]将州城南兼山书院(实为黄裳祠庙)改建于州城东 ,延师教徒,以广文教。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知州[[陈叔美]]迁建于学街(今剑阁中学校址)。明季兵火,化为灰烬。清[[雍正]]五年(1727),知州[[李梅宾]]于州学前200余步征得孙氏地,重建兼山书院。道光十六年(1836)知州[[张嗣]]居迁建于州城小东门内(即今剑阁县进修校址)。 ==宋元初具规模== [[淳熙]]十三年(1186)知州[[杨为缉]]重修大成殿,当年冬月动工,次年春完工。[[绍熙]]元年(1190)剑州升为隆庆府。翌年,隆庆知府费少南、通判吴旰重修学宫,并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扩建,绕以垣墙。庆元元年(1195)隆庆府教授[[赵大全]]修讲学、聚辩之所-明善堂。绍定四年(1231)教授王 应在其东建成三贤堂,画[[周敦颐]]、[[程颢]]、[[程颐]]像于内,[[朱熹]]侍其左右,[[陈概]]、[[赵大全]]二人附于后,以示弘扬程朱理学。 元皇庆三年(1313),剑州遵令以宋儒[[周敦颐]]、程颐、邵雍、[[司马光]]、张载、朱熹、[[张吕祖]]谴等从文庙。 元末兵火,学毁庙存。 ==明季兴盛== 明[[洪武]]五年(1372),署剑州事昭化县丞董养性于旧址左近取民间住房构为堂斋。正统十四年(1449年)知州宋诚、训导陈迪实在旧址之右重建儒学,修明伦堂(即大成殿)和东西斋舍,立重门于外,门外设习射场地。缭以围墙护栏。[[景泰]]三年(1452)知州王 维修。咸化十年(1485),知州[[张明]]改建堂斋。[[弘治]]七年(1494),知州禹祥建号舍(诸生宿舍)20余间和义路、儒林二坊。正德十年(1515),知州[[李璧]]、州判[[赵思仁]]倡铸明伦堂铜钟,并于正德十二年(1517)修葺学宫。嘉靖二十四年(1545)知州[[刘焯]]距旧学百武(举足一次跨出的距离为武,即半步)新建州学。嘉靖二十九年(1550)冬十月,知州陈叔美选择旧址西上方平旷之处重修文庙学宫,计有大成殿、东西二庑、 戟门、棂星门、启圣祠、名宦乡贤祠、尊经阁、敬一亭、庖厨仓储、阶砌围墙、门外左右而坊,历时两年多,至[[嘉靖]]三十二年(1553)春二月竣工。万历四十五年(1617),何出图以阆郡别驾剑州事,鉴于文庙颓敝,遂于万历四十六年(1618)量采剑道植柏重修殿宇。万历四十八年(1620)知州[[张嗣谟]]维修学宫,于文庙东南边剑奎楼。 ==清代复兴== 明朝末年,文庙学宫殿于兵燹,清[[顺治]]十四年(1659)知州[[徐恭]]重建明伦堂。康熙二十三年(1684)署剑州事成都司马[[阎永吉]]重修考棚。[[康熙]]二十九年(1690)剑州学正邹 增建东西庑、戟门、名宦乡贤祠。康熙五十一年(1712)学正[[杨鹏羽]]修棂星门。雍正二十九年(1690)知州李梅宾重修东西二坊、棂星门、钟楼、鼓楼、凿泮池,此至剑州文庙建筑形制臻于完备。 同治八年(1869)[[湖南]]布政使[[李榕]]被罢黜,回到故里剑州何马沟,在家中开设学馆,授文讲经。[[同治]]十一年(1872),应地方官绅之请,率子弟门人重修《剑州志》。同时主兼山书院讲席。同治十三(1874)[[李榕]]与知州[[李星阶]]合计,重修剑州考舍,并作[[《重建剑州考舍记》]]光绪五年(1879)李榕出川东南游,光绪八年(1882)游历归来,于次年复主兼山书院讲席。 ==近代变革==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改全国省、县书院为学堂,书院之名遂废。剑州高级小学堂成立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地点在兼山书院。同时撤消儒学学正、训导等职官,设劝学所,视学员兼总董。辛亥革命后,剑阁行政建置降为县,教育行政机构改为教育局,另建教育会。 == 参考资料 == [[Category:670 中國地方志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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