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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八萬五建屋計劃'''<br><img src="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c/c1/Marina_Habitat_viewed_from_Ap_Lei_Chau_Wind_Tower_Park.JPG/320px-Marina_Habitat_viewed_from_Ap_Lei_Chau_Wind_Tower_Park.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pingsum.blogspot.com/2012/03/blog-post_02.html 圖片來自blogspot]</small> |} '''八萬五建屋計劃''',簡稱'''八萬五''',是時任[[香港行政長官]][[董建華]]在[[1997年度香港行政長官施政報告|1997年度施政報告]]提出的一項政策。董建華提出每年供應不少於85,000個[[住宅]]單位,希望10年內全港七成的家庭可以自置居所,輪候租住[[香港公共房屋|公屋]]的平均時間由6.5年縮短至3年。 ==說明== 這項政策的推出,再加上[[亞洲金融風暴]],使香港樓價一落千丈,普遍私人物業在5年多的時間內貶值70%,很多[[中產階級]]成為[[負資產]],香港經濟一片蕭條,直到2003年[[SARS事件|SARS爆發]]過後才逐漸復蘇。 ==背景== 自《[[中英聯合聲明]]》簽訂後,[[鄧小平]]承諾香港[[五十年不變]],香港前景明朗化,經濟穩步上揚。但另一方面,《中英聯合聲明》限制了香港每年[[香港賣地|賣地]]數量,以免[[香港殖民地時期#香港政府|殖民地政府]]在主權移交前把香港最重要的土地資源賣光,然後把財政儲備帶走。在這樣的背景下,香港對房地產的[[需求]]因經濟持續上揚而有增無減,但是[[香港土地供應]]未有能夠增加,造成[[香港1990年代|1990年代]]的[[泡沫經濟]],[[地產]]、[[股市]]都屢創新高,[[香港經濟]]一片繁榮,很多人透過炒賣[[股票]]和地產而致富,金融業和地產業成為香港經濟重要支柱。據統計,香港的整體樓價在1994年1月至1997年10月的高峰期,3年零10個月之間上升了68%。 在高峰時期,一般中檔私人住宅每[[平方呎]]要大約7000至8000港元,如果有海景或是高層單位則價格更高,一般中產人士需要持續工作直到退休後才可完成供款。樓價的持續上揚使中下階層難以自置物業,即使是租住物業,租金也連年上升。在1997年的高峰期,香港人平均把月薪的74%用作供樓。市面開始出現聲音,要求政府壓抑樓價的升勢,但當時的香港政府礙於中英聯合聲明的土地供應限制條款,未能增加供應。 在1997年一年內,香港共有64400個住宅單位建成。<ref>{{Cite web |url=http://www.yearbook.gov.hk/1997/ch13/e13_text.htm |title=Hong Kong Annual Report 1997 |accessdate=2014-11-02 |archive-date=2016-10-06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1006101850/http://www.yearbook.gov.hk/1997/ch13/e13_text.htm |dead-url=no }}</ref> 當時的[[香港行政會議|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指出,八萬五建屋計劃是[[彭定康]]任港督的時期(1992—1997年)開始研究的,但當時受制於《中英聯合聲明》,未能付諸實行。 類似的觀點早在2001年5月的時候,也曾被當時身陷[[房委會短樁醜聞]]的房委會主席[[王䓪鳴|王䓪鳴女爵士]]提出,她在[[香港立法會|立法會]][[專責委員會]]上聲稱,「八萬五」建屋構念早在彭定康港督任內已經存在,而房委會只是在執行政府制訂的長遠房屋策略。此外,她還提交多封在1994年至1996年間致彭定康的信件,其中一封在1996年12月寫的信件中表示,房委會最多只可建到82,000個單位,而不能達到政府的106,000個單位。 不過,[[房屋局]]局長[[黃星華]]於同月獲傳召作供時,卻對王鳴的論調作出反擊。黃星華表示,自1988年以後,公營房屋的建屋目標都是由[[房委會]]制定,政府本身沒有機制進行評估,因此主權移交前的港督《[[施政報告]]》中,有關公營房屋興建量的預測資料都是由房委會提供,而港府要到1997年後才重新有自己的預測機制,所以房委會並不如王鳴所指,在1997年前要跟隨政府制定的目標建屋。 ==計劃內容== [[香港主權移交]]後,董建華於1997年10月宣讀首份[[香港施政報告|施政報告]],提出十項工作計劃,當中「安居」一項中,董建華訂出以下目標: * 每年興建的公營和私營房屋單位不少於85,000個 * 10年內全港70%的家庭可以自置居所 * 輪候租住公屋的平均時間縮短至3年<ref>{{Cite web |url=http://www.policyaddress.gov.hk/pa97/chinese/pa97_c.htm |title=一九九七施政報告 |accessdate=2007-01-16 |archive-date=2019-11-01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91101115443/https://www.policyaddress.gov.hk/pa97/chinese/pa97_c.htm |dead-url=no }}</ref> * 增加鐵路上蓋及市區重建建築密度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920 建築藝術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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