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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D6A4AB;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人民組屋''' </p> |- |<center><img src="https://www.singtaoopo.com/wp-content/uploads/hongkong/2017/10/PPR.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singtaoopo.com/investment/%E6%94%BF%E5%BA%9C%E6%94%BF%E7%AD%96/investment/post-33613/%E5%A4%A7%E9%A6%AC%E8%80%97%E8%B3%8760%E5%84%84%E8%90%BD%E5%AF%A6120%E5%80%8B%E7%B5%84%E5%B1%8B%E8%A8%88%E7%95%AB/ 圖片來自singtaoopo] </small> |} '''人民組屋'''(Program Perumahan Rakyat,簡稱PPR;People‘s Housing Project)為[[馬來西亞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於1998年推出的惠民房屋政策,期望當地國民透過這些計畫,使低收入者能有能力購買或擁有屬於自己的房子。人民組屋可分為兩類,分別為人民租借房屋(PPR Disewa)及人民自擁房屋(PPR Dimiliki)。 ==介紹== 人民自擁房屋的售價在[[西馬]]的價格介於3萬至3.5萬[[令吉]]之間,在[[東馬]]則是40.5萬[[令吉]]。在2015年起,馬來西亞政府已停止銷售這類房屋,新蓋的組屋全數改為人民租借房屋,其租金每月124[[令吉]]至300[[令吉]]之間,符合資格者不需繳納任何首期費用,只需每月繳納租金,直到某個限定期間後,就可成為屋主,但若連續三個月未能繳付租金,政府將回收該房子,受惠者在接收房屋前,名單將公開,並接收民眾投訴,發現不符合資格者,其資格將會被取消,名額亦會轉讓給其他符合資格者。<ref>{{cite news|url=https://melody.my/trending/trending/ppr|title=你申请PPR计划了吗?只需每月付租金房子就归你!|date=|publisher=Melody FM}}</ref><ref>{{cite news|url=http://remproperty.com.my/%E4%BA%BA%E6%B0%91%E7%BB%84%E5%B1%8B%E5%85%88%E7%A7%9F%E5%90%8E%E4%B9%B0%E5%85%8D%E6%8A%B5%E6%8A%BC%E9%87%91-%E9%9A%86%E5%B8%82%E6%94%BF%E5%B1%80%E6%8E%A2%E8%AE%A8%E4%BB%8A%E5%B9%B4%E5%86%85%E8%90%BD/|title=人民组屋先租后买免抵押金 隆市政局探讨今年内落实|date=2016-08-16|publisher=大馬房地產}}</ref> ==歷史== 馬來西亞獨立初期的50年代末至60年代,為了讓中下階級及貧窮人士能有住所,於是政府在各個城鎮,如[[吉隆坡]]、[[八打靈再也]]、[[檳城]]、[[新山]]、[[怡保]]、[[巴生]]、[[馬六甲]]等之市中心開始新建高樓層的[[組屋]],如[[吉隆坡]]市中心在這段期間就出現了蘇萊曼組屋(Sulaiman Courts,建於1957年,樓高11層,共有295個單位,於1986年因市中心Sogo百貨的建設而被拆除)、東故阿都拉曼組屋(Pekeliling Flats,俗稱“17樓”,建於1964至1967年間,在2006至2014年,3棟組屋建築被拆除)、拉薩組屋(Razak Mansion,1968年完工,15座四層式組屋共有600個單位)、斯里雪兰莪组屋(Sri Selangor Flats,由于落在辛炳路,因此也常被称为辛炳组屋(San Peng Flats),1972年竣工,共有6棟建築、每棟16層高)等組屋群。<ref>{{cite news|url=https://www.themalaysianinsight.com/chinese/g/34341|title=辛炳组屋,隆市心脏地带的另类天地|date=2018-01-26|publisher=The Malaysian Insight|accessdate=2020-05-02|archive-date=2020-05-20|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0520063913/https://www.themalaysianinsight.com/chinese/g/34341|dead-url=no}}</ref>不過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馬來西亞政府已開始逐漸減少興建組屋。 [[吉隆坡]]市政府提出在2005年實現“零木屋計畫”,為了解決境內大量居住在[[非法木屋]]的人口,以及每年大量從外州移入[[巴生谷]]的人群,於是人民組屋計畫在1996年被提出,以取代獨立初期所推行的[[組屋]]計畫,人民組屋與組屋的不同點是人民組屋的住戶不擁有房子的擁有權,房子擁有權是政府,政府以租借的方式給予那些都市更新計畫下,被迫遷移的家庭居住,住戶每月必須繳交房租給政府,在計畫推行初期,亦有部分係採用低廉的售價販售給人民。 人民組屋計畫於1998年開始在實現。為了能有效利用都市內逐漸稀少的土地及大量的人口,這些人民組屋皆為多層建築,以[[巴生谷]]都會區為例,這些建築統一為18樓層,每層有20間單位,每間單位的大小不小於 700 平方米,共有3間臥室、1間客廳、1間廚房和 2間浴室。 ==申請條件== 申請人民組屋的單位需符合以下條件: *馬來西亞公民 *18歲以上 *家庭收入每个月低於2500[[令吉]] *未曾擁有其他房子單位 *已婚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920 建築藝術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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