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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为狗打官司'''<br><img src="https://images.pexels.com/photos/11011373/pexels-photo-11011373.jpeg?auto=compress&cs=tinysrgb&w=1600&lazy=load"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pexels.com/zh-cn/ 圖片來自免费素材图片网]</small> |} '''《为狗打官司》'''是[[中国]]当代作家步德理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为狗打官司=== 在[[花园]]景小区,遛狗通知早已发到养狗居民户了。通告中有一条例规定:“……狼狗、藏獒、牧羊犬等大型犬类,只许在家圈养,不得出户。如发现放出溜达或群众举报,对遛狗人处于一至两百元罚款。造成人员伤害等交由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护理。宠物小狗由家人或代管人允许在小区内,早晚各遛狗一次。不许宠物狗在小区场所内随地大便。如随地大便,则由家人或代管人及时处理,不处理者,经群众发现举报,处遛狗人罚款五十元一次,并写出检讨,张榜公布……” 这项规定是由公安、小区保安队及居民[[代表]]共同商议制定的。 每逢周末的[[清晨]],花园景小区锻炼[[身体]]的人比平时增加了[[许多]]。不论男女老少,成群结队,各自选择了喜爱的运动。有跳广场舞、打太极拳的;有练双单杠、做保健操的;有跑步散步和遛宠物小狗的。人人参与锻炼,其乐融融。也正是这个早晨,从西边楼院,一位年轻女子不知咋地,竟然违反小区养狗规定,把她家圈养的狼狗“猛虎”,用绳索套上,牵了出来,在小区内开始溜达起来。跳广场舞的刘婶,是这女子一栋楼层的[[邻居]],年轻女子住楼下院庭。她看见后,急忙走了过去说:“章婷呀,你赶紧把'猛虎’牵回去关起来,小区的规定你应该知道。”花样年华的章婷对刘婶说:“婶,没事,我附近随便遛遛,就牵回。”打太极的李爷爷也走了过来,劝说:“姑娘,听劝,别惹是非。”但她仍是那句:“没事,附近随便遛遛,就牵回。”她遛着遛着,后面不远处,有一对年轻夫妇带着六岁儿子慢慢跑来。他们看见有人遛狗,便喊道:“快把狗牵走,别吓着我们的孩子。”这是男子的声音。她听了,赶紧把狗牵到一旁,让他们通过。 当她经过小区内[[池塘]]边,一座小亭走廊时,却看到一群中年人在走廊中做保健体操。她怕人家说三道四,便牵着“猛虎”往就近的另一走廊通过。做操的队伍里有些人瞧见了,便朝着她这边的方向指手画脚的议论开来。陈姨对王妈说:“你瞧瞧,这女人胆也够大,竟然与小区规定而不顾,公开把狼狗牵出来遛达。”王妈回道:“在小区实行规定前,也是这姑娘遛狗,结果把许大爷的小孙子给扑倒了,吓得孩子哇哇大哭,幸好没伤着孩子。从那以后,小区才制定了这一养狗规定。”田叔接了一句:“听说,她爷爷是解放战争时期的老干部,为人正直和蔼。那孩子被狗扑倒后,他还带着他的这位孙女亲自上门给徐大爷赔礼道歉呢。不久,老人因一场大病,离开了人世。”尽管议论声很小,但她看到那些人指手画脚的,她心里很不是[[滋味]]。嘴里却自言自语道:“我遛狗,关他们屁事。” 花园景小区的南北门都有保安守着。章婷遛狗,却绕开了这两个区域。从走廊这边插到了车边。正好东边小区一栋楼院一位四十出头的黄姨,牵着她可爱的宠物小狗“欢欢”往章婷遛狗的方向走去。突然,狼狗像脱了缰绳的野马一样,蹬的一下冲了出去,扑倒了“欢欢”,便撕咬了起来。“欢欢”在叫声中求救,但黄姨吓得直哆嗦,手牵“欢欢”的绳索也不知怎放开的。章婷当时也不知所措,任狼狗称霸称威。在没有棍棒和石头的情况下,黄姨只能求章婷放过“欢欢”。但章婷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不一会儿,“欢欢”便死在狼狗的牙爪下。这时,狼狗嗷了一声,便趴在了主人旁边,意思是等待主人把它牵回。这一刻,黄姨不顾及个人安危,冲向章婷,只见她一只手抓住章婷衣领,另一只手指着章婷的鼻梁悲愤道:“叫你劝开你不听,现在你家狗惹出了事,你该赔偿'欢欢’的一切经费。”趴在一边的狼狗好像知道理亏,没有替主人攻击黄姨。章婷本来就六神无主,黄姨这么气势汹汹,迫得她也蛮横无理起来,她抓住黄姨的手说:“狗与狗打架,又不是人与狗打架,要我咋赔?要陪你问它要去?”“是您违反了小区养狗规定,责任在你,你还说要它陪,你真是人说狗话,不懂规矩。”黄姨责骂道。“我不赔又怎的,有本事你扛梯子告天去。”黄婷霸道地说。……就这样,你推我拉打着嘴仗互不相让,但没有发生肢体冲突。当章婷与黄姨的丈夫和保安队长接到居民反映的闹讯后,急忙赶到现场。一些居民听说此事,也从东西两边赶了过来。当大家听完她俩的[[陈述]]后,都[[认为]]是章婷的错。因为章婷错就错在违反了小区养狗规定;错就错在无理取闹,不道歉、不赔偿。保安队长首先根据养狗[[规定]],给予了章婷应有的处罚。其次,要求章婷给黄姨赔礼道歉,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但章婷对此事难以接受。于是暂时搁置了下来,双方的丈夫也只能把各自的妻子劝回各自家去。 黄姨当天把“欢欢”埋在了离城区较远的郊外小土坡上。晚上,她菜饭不思,她在想今日早晨发生的一切。突然,她想到章婷说过的一句话:“你有本事,扛梯子告天去。”也就是这句话,拨开了她的心结。于是,他对丈夫说:“如果章婷不道歉、不赔偿,我就写状纸把她告上法院。”丈夫伸出大拇指说:“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利益,我赞成。” 不久,一张状纸把章婷告上了[[法院]]。法院通过调查取证,做出了审理,在开庭中,法院宣读了裁定判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章某饲养的大狼狗,属于烈性犬,该犬造成黄某的宠物狗死亡,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取证了小区保安处罚凭据,黄某购买宠物狗及五年狗粮的支付凭据。认为,章某应照价赔偿黄某购买宠物狗三千元、狗粮及用品二千元,共计赔偿人民币五千元。如有不服,在一星期内提出上诉。”后经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用法律武器为狗打官司,黄姨胜了,她脸上绽放出了笑容。从此,花园景小区又恢复了往日的祥和,居民们依旧坚持晨练。黄姨又买了一只小宠物狗,取名叫“娇娇”,她和其他养宠物狗的人一样,一大早晨依旧遵守小区的养狗规定,文明的在小区内遛达着“娇娇”。<ref>[http://www.360doc.com/userhome/73397673 个人图书馆网]</ref> ==作者简介== 步德理,[[山东]]省济宁市邹城人,在江西省抚州市工作,己退休。 ==参考资料== {{Reflist}} [[Category:820 中国文學總論]] [[Category:825 中國散文論;語體文論;新文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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