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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辦在港物業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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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中聯辦在港物業爭議'''<br><img src="https://cdn.thestandnews.com/media/photos/cache/93962827_10220102484904813_2950550993714020352_o_k9LG2_1200x0.pn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7%9C%BE%E5%BF%97%E8%AA%BF%E6%9F%A5-%E4%B8%AD%E8%81%AF%E8%BE%A6%E5%9C%A8%E6%B8%AF%E6%93%81%E9%80%BE-700-%E7%89%A9%E6%A5%AD-%E5%85%A9%E6%88%90%E5%82%98%E9%81%8B%E5%BE%8C%E8%B3%BC%E5%85%A5-%E9%BB%83%E4%B9%8B%E9%8B%92-%E5%8F%8D%E6%98%A0%E5%8B%A2%E5%8A%9B%E6%AD%A3%E6%93%B4%E5%BC%B5/ 圖片來自thestandnews]</small> |} '''中聯辦在港物業爭議'''由九十年代至今,'''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在香港最少在十三個屋苑或單幢樓購入單位作員工宿舍,最少涉及一百九十伙,總樓面近十四萬方呎。九十年代主要購入在當時總部附近的灣仔或跑馬地物業,而當總部搬到西營盤後,就開始轉買西區住宅,但原有的灣仔區住宅多數未有沽出。自回歸起用近二十五億元購入超過十三項住宅、商廈甚至舖位;單計住宅已購入一百七十二伙。中聯辦一改回歸初期的低調作風,更高調地介入香港的政治和經濟生活,增加編制人手、並購置物業安置員工。現中聯辦購買的物業中,未見有任何承造按揭紀錄。2007年1月,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編號CB(2)898/06-07(02)文件明確表示,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區設立的機構,包括「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 截至2019年4月政府披露的[[香港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立法會財委會]]文件顯示過去5個財政年度,中聯辦和中央機構共獲豁免1.28億元[[印花稅]]。根據《印花稅條例》,中央駐港機構買物業時毋須繳印花稅,多名立法會議員要求政府堵塞漏洞,檢討讓駐港機構以子公司買物業獲豁免繳稅的做法。 2020年4月13日,中聯辦指責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副主席[[郭榮鏗]]在主持內務委員會選舉時「濫用權力」,郭榮鏗回應指,中聯辦及港澳辦均無任何權力或資格,去影響或評論立法會及和委員會如何運作,以及立法會議員如何屐行職務,亦無任何法例賦予權力處理諸如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指控。至4月17日,中聯辦發言人稱,港澳辦及中聯辦「不是《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认为其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本身,自稱「有權就立法會事務行使監督權」云。而包括2018年6月13日香港立法會記錄在內的多份文件表示,中聯辦受廿二條所約束,及後事件引申成為對中聯辦獲豁免高達$2億印花稅。由於中聯辦一直被政府視為中央人民政府駐港機構,故中聯辦及其子公司在港購買物業,可根據《印花稅條例》獲豁免印花稅。然而,如果中聯辦有關宣稱正確,則中聯辦並不符合《印花稅條例》豁免印花稅的要求。政府被問及會否向中聯辦追收過往豁免的印花稅,則未有回應。 ==用途== 這些物業當中,部分為中聯辦全幢持有,只有街道及門牌號碼,外牆沒有大廈名稱,即使當區居民亦難以知道大廈來歷;當中西半山蒲飛路 18 號物業全幢物業,住客包括中聯辦高層。資深傳媒人呂秉權指出,中聯辦涉及特務人員,例如情報收集工作等,因此其大廈管理必須更小心,又認為購入全幢物業避人耳目。 ==各界對爭議立場== ===民主黨===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希望中央機構置業同時,需要顧及港人住屋需要及感受,政府亦應披露相關物業免稅詳情,提高透明度。 ===香港眾志=== 2020年4月,[[香港眾志]]<ref>[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12020221.aspx 香港眾志],cna</ref> 發表了「中聯辦十八區私竇大起底報告」,公布了[[中聯辦]]在香港持有的至少 757 個物業單位,總值接近 34 億港元。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批評,這正正顯示他們正擴張其政治勢力;又指其物業遍佈港九新界,「梗有一間喺左近」。 黃之鋒又批評,中聯辦在港置業豁免稅務並沒有附帶條件,變相鼓勵其置業行動,存在圖利的漏洞。中聯辦更將持有的商用辦公室作政治用途,租予灰線、紅底組織營運,如在 2012 至 2019 年,連續 7 年租借予民建聯作南區支部辦事處,反映中聯辦與建制組織的連繫及合作。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軍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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