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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中國關於釣魚島之言行'''<br><img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81018/833bddf7c8484e3999b5f8af8d829112.jpe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sohu.com/a/260196495_166075 圖片來自sohu]</small> |} [[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中日[[钓鱼岛主权问题]]所持的立场和采取的行动,相关条目参见[[日本关于钓鱼岛之言行]]及[[美国关于钓鱼岛之言行]]。 ===中華民國總統直選後=== *2002年[[行政院長]][[游錫堃]]於10月22日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釣魚台主權及領土屬於中華民國」,行政管轄權在'''[[宜蘭縣]]([[頭城鎮]]大溪里)''',其[[郵遞區號]]為290。<ref>[http://old.ltn.com.tw/2002/new/sep/28/today-p3.htm 學者:釣魚台爭議 須回歸國際法], [[自由時報]], 2002年9月28日</ref> *2002年[[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先生在11月12日公開表示(英國[[BBC]]報導):「釣魚臺不是人家的領土,'''釣魚臺是中華民國的領土'''」,他必須要「跟大家(即臺灣民眾)一起努力捍衛,維護神聖的領土。」接著又表示:「縱使地方(釣魚臺列嶼)不大,也是我們(中華民國)的一部分,這是非常清楚的道理!」由於這次的公開宣示,陳水扁成為中華民國總統直選以來,第一位明確表示「釣魚臺列嶼主權歸屬中華民國」的國家元首。 *2004年4月15日,根據[[中華民國內政部]]的指示,[[宜蘭縣]]依據前一年所繪製的測量圖,正式將釣魚島及其附近的島嶼劃歸我國宜蘭縣管轄,並指過去為臺日友好才未將相關水域登刊於地圖上。同年,位於臺灣東北部的宜蘭縣作為行政管轄權進行土地登記,日本方面提出了取消此一登記的要求。 *2004年7月6日,臺北駐日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許世楷]]在東京會見記者時表示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距離[[沖繩]]和[[台灣]]都很近,不能輕易地說是誰的領土。」 許世楷代表還提出,有關各國「應通過協商解決」領有權問題。 *2005年6月22日,[[立法院長]][[王金平]]、[[國防部長]][[李傑 (台灣)|李傑]]偕同十五位朝野[[立法委員]],搭乘濟陽級軍艦巡弋釣魚岛海域宣示主權,此為中華民國政府首度以實際行動表達官方立場。 *2005年8月10日,總統陳水扁前往我國東北部海域、距離釣魚臺最近的臺灣附屬島嶼'''[[彭佳嶼]]''',再度重申(英國[[BBC]]報導):「釣魚臺的領土主權當然是屬於我們的、屬於臺灣的,這一點完全無庸置疑!」同時,陳水扁總統親自為中華民國「海疆屏障」碑石主持揭碑儀式,象徵捍衛我國東北部海域的主權。陳總統也成為首位登上彭佳嶼的中華民國總統。 *聯合號海釣船事件 :聯合號海釣船事件 *2008年6月10日凌晨發生[[聯合號海釣船事件]],[[新北市|臺北縣]][[瑞芳區|瑞芳]]籍的「聯合號」漁船在[[釣魚岛]]南方六浬處被日本[[海上保安廳]]船艦警告和驅逐,其後被[[聯合號海釣船事件|撞沉]],並拘留船員。6月13日,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我想所謂的兩國之間的爭議,首先需藉外交交涉以及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要用開戰(解決),這是到最後、最後的階段。」他強調,馬政府所謂「不惜一戰」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但並不排除。而[[中華民國外交部|外交部]]也採取積極態度處理,外交部長[[歐鴻鍊]]除了召見日本駐臺代表[[池田維]]當面表達嚴正抗議外,也表示若日方再沒有回應(放人、賠償和道歉),不排除採取更強硬的外交手段(召回駐日代表[[許世楷]])。另外,[[立法院]]以國防委員會為主等多名國會議員要求[[中華民國國防部|國防部]]派出[[紀德級驅逐艦|基隆級軍艦]]讓立委及國防相關單位登艦巡弋釣魚岛海域「宣示主權」。[[中華民國總統府]]於事件發生後也發表四點聲明。 * 目前中華民國政府[[行政院]]對釣魚岛列嶼問題之處理方式,原則上採外交解決。近因民間保釣活動興起,為有效處理釣魚岛主權爭議,已責成[[中華民國外交部|外交部]]邀集相關部會,成立專案小組專責處理,以免損及主權或造成無謂犧牲。 :專案小組議決處理釣魚岛事務原則如下: :* 釣魚岛列嶼主權屬中華民國所有。 :* 與日方採和平、理性外交手段處理。 :* 優先考慮維護漁民權益談判。 *2012年3月3日,在[[日本]]公布了对39個無人島的命名、[[中国大陆]]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共71个岛屿标准名称之后,[[中华民国内政部|内政部]]重申沿用地图、统计年报等文件中的主要八个岛屿的命名,未对散布在钓鱼台列屿周围的小岩礁进行特别命名。(詳見《[[釣魚台列嶼#組成|釣魚台列嶼的組成]]》) *2012年7月,[[中華民國外交部]]駐日代表[[沈斯淳]]重申臺灣不會和大陸共同處理釣魚台,以及「漁權優先、擱置主權、和平共同開發資源」的四大原則沒有改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劉德勳]]表示,釣魚台列嶼是主權問題,也是國際議題,而不是兩岸議題。政府的立場很清楚,[[中華民國]]堅持主張擁有釣魚台列嶼,不可能與中國大陸共同處理相關議題。海巡署則強調只要是國人,都將保護其安全,以及不跟大陸合作處理釣魚台的原則。[[立法院長]][[王金平]]則表示擱置主權,共同開發該海域的資源是臺灣的既定政策,目前[[台日關係]]非常良好,台灣會單獨處理這個問題,不可能在這個問題上和大陸聯手。 *2012年8月5日,[[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總統|總統]][[馬英九]]出席[[中日和約]]周年紀念座談會,針對[[東海]][[釣魚台]]的局勢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內容如下: :1.各方應自我克制,不升高對立行動 :2.各方應擱置爭議,不放棄對話溝通 :3.各方應遵守國際法,以和平方式處理爭端 :4.各方應尋求共識,研訂「東海行為準則」 :5.各方應建立機制,合作開發東海資源 *2012年9月7日,[[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登上[[彭佳嶼]]宣示主權,除了再提[[東海和平倡議]]外,並在台日,中日和兩岸基礎上「三組雙邊」對話開始,逐步走向台日中「一組三邊」共同協商,以[[歐洲]][[北海 (大西洋)|北海]]地區為例,國家主權無法分割,但天然資源可以分享,如果把國家主權爭議在大家都有共識情況下,同時予以擱置,再以合作跟和平精神來研究如何共同管理,共同開發。 *2012年9月11日,就日本內閣已正式通過決議將釣魚臺列嶼包括釣魚臺、北小島、南小島三島嶼「國有化」,外交部重申「釣魚臺列嶼為中華民國固有領土,亦為臺灣之附屬島嶼,其行政區乃隸屬於宜蘭縣頭城鎮大溪里。無論從歷史、地理、地質、使用情形或國際法觀點,中華民國擁有釣魚臺列嶼主權之事實不容置疑。日本政府於清末甲午戰爭戰勝後趁機兼併釣魚臺列嶼,是違反國際法的侵略行為,且日本當時的侵占行動並未經天皇發布敕令召告全世界,外界無從知悉,此種作為即為『[[盜竊|竊占]]』行為,在國際法上『自始無效』。我國對於日本政府任何侵害我釣魚臺列嶼主權之言行,包括將釣魚臺列嶼『國有化』之非法行為,一概不予承認並提出嚴厲指責。」 *2012年9月12日,中華民國駐日代表[[沈斯淳]]依據外交部指示,自日本返國彙報釣魚台列嶼和台日關係事項。 *925台灣保釣行動 :925臺灣保釣行動 *2012年9月25日,台灣[[宜蘭縣|宜蘭]]漁民進行「為生存,護漁權」的保釣行動的同時,[[日本交流協會]]理事長今井正訪問台灣會見外交部長[[楊進添]],對台日重啟釣魚台周邊海域漁業談判日期磋商和交換意見,以及[[中華民國]][[海岸巡防署]]巡視船以水砲對[[日本海上保安廳]]巡視船噴水一事表達抗議,但台灣方面則是拒絕接受抗議,雙方未對於漁業談判時間達成協議。 *2012年10月7日,就日本為了防止台灣在釣魚台問題上與中國大陸聯手而決定在年底前與台灣重啟中斷三年多的漁業談判,外交部發言人[[夏季昌]]表示「既然要談,就希望有具體成果」,台日漁業談判不管是議題還是時程均未定,雙方仍持續溝通。 *2013年4月10日下午,日臺双方在[[臺北市]]簽署了《[[臺日漁業協議]]》。根據該協定,日本允許臺灣漁船在釣魚台列嶼周邊海域“專屬經濟區”作業。臺灣漁業署表示,這是漁業談判17年來最重大的突破。 *2013年11月18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和星101」艦在釣魚台列島的鄰接海域內調查水文,被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艦的警告必須停止作業時以「釣魚台是中華民國固有領土,此為中華民國經濟海域,請勿干擾。」回應。 *2013年11月21日,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公告「[[東海防空識別區]]」的範圍與臺灣的防空識別區重疊,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對此表示遺憾,但是「將依相關規定處置,保障國家安全」。聲明亦指出「中華民國擁有釣魚台列嶼的主權,此一立場不因中國公布[[東海防空識別區]]而有任何改變。」中華民國國軍指「若發現有對領空侵犯或挑釁行為,空軍戰機及防空飛彈會依戰備規定進行處理。」 *2014年7月2日,行政院長[[江宜樺]]在[[中央研究院]]2日舉行的院士會議上,回答院士提問臺方處理釣魚島爭議的立場,江宜樺說,臺方立場清楚、堅定不會輕易動搖,“釣魚島是屬於我們的一部份,不是日本的領土”,他還說不會輕易跟中國大陸聯手,因為沒有這個立場。 *2014年7月,前總統[[李登輝]]接受[[BBC]]專訪時重申他的主張:釣魚臺主權屬於日本,日本早在明治六年就已佔領釣魚台,而且也得到國際法的承認。 *2015年4月8日,中央社報導中華民國政府就日本《外交藍皮書》中關於釣魚台列島的“固有領土”的論述不是事實。对此表达严正抗议,并重申拥一贯坚定立场。当局强调,坚定捍卫“主权”,任何意图损及“主权”举措均属无效,并呼吁相关各方搁置争议,藉由对话与合作维护区域和平稳定。 *2015年7月27日,因為一句「釣魚台是日本的」,[[新黨]]主席[[郁慕明]]上午前往[[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按鈴,告發前總統[[李登輝]]涉嫌外患罪。 *2015年7月29日,[[民主進步黨]]主席[[蔡英文]]表示,「釣魚台是屬於台灣的」。 *2015年8月4日,前總統李登輝日前表示,「釣魚台是日本的」。[[中華民國總統|總統]][[馬英九]]及[[中華民國副總統|副總統]][[吳敦義]]於3日強烈反駁,馬投書媒體指李是重大失言,應收回並向國人道歉;吳也表示不能認同李的說法,「釣魚台當然是台灣的」。 *2016年1月16日,蔡英文當選總統後,在國際記者會上表示,釣魚台主權屬台灣,並強調非常重視台灣跟日本之間的關係,不希望主權爭議影響到雙邊關係發展。 *2016年2月18日,[[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林中森]]今天表示,釣魚台是中華民國領土,他談起擔任高雄市府秘書長時將1990年[[中華民國運動會]]聖火傳到釣魚台的回憶。 *2016年3月16日,前[[中華民國副總統|副總統]][[呂秀蓮]]在美國洛杉磯訪問中在台灣會館發表「新台灣:新挑戰、新出路」專題演講。呂秀蓮指有資料證明,釣魚台自古以來就是台灣漁民捕魚的地方,我跟蘇澳的漁民保持很好的關係,他們世世代代祖先都在那裏釣魚,我也有照片顯示釣魚台曾經有很多墓碑,是我們的漁民登岸時,因為天氣不佳不幸過世,那些墓碑上的名字不是日本人的名字,是台灣人的名字。在日據時代,台北州跟東京州曾經打官司,釣魚台到底是台灣的還是日本的,結果日本東京法院判決,釣魚台是台北州的,這個判決下來,宜蘭州就緊張了,再打一個官司說釣魚台不是台北州的,而是宜蘭州的,日本法院再判決說(釣魚台)是宜蘭的,這些史料要廣泛告訴大家。我們應該請國際地質專家來勘探,釣魚台的地質結構跟琉球完全不一樣,中間隔了一個黑水溝,反而跟我們的大屯山、基隆嶼,還有北台灣很多小島是完全一樣的地質,這也可以證明。 *2017年2月15日 :*台灣駐日代表處就日本[[文部科學省]]公布中小學「學習指導要領」修正案中社會科(包括歷史、地理及公民)將釣魚島及與南韓有領土糾紛的獨島稱為日本固有領土一事向日方提出嚴重抗議。台灣駐日代表處重申,釣魚島是中華民國固有領土,日方任何意圖損及中華民國主權的舉措均屬無效。呼籲日方能基於擱置爭議,共同開發之精神,與台灣共同維護東海和平與繁榮,避免目前極為友好的台日關係因相關議題受到影響。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日前也回應,美日兩國稱釣魚台適用美日安保條約,「釣魚台列嶼是我國領土,這是政府一貫主張,我們的立場從未改變」。 *2018年1月25日,外交部就日本政府在東京設立領土主權展示館,其中強調釣魚台是日本固有領土此舉表示強烈抗議。外交部重申,我政府一向主張以和平方式解決爭議,避免以單方行為升高緊張情勢,共同維持區域和平穩定。 *2020年6月22日,中華民國總統府就日本石垣市更改釣魚台地籍名稱之舉表示,釣魚台列嶼是中華民國的領土,主權屬於中華民國,這是不爭的事實,任何單方面行為不能改變。府方注意到,中國公務船長期以來在相關水域進行一些活動,騷擾到附近漁民,導致這一次風波。 [[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ref>[http://www.gov.cn/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gov</ref> 皆主張[[釣魚臺列嶼]]依歷史、法理及地理係[[台灣]]附屬島嶼,属於[[台灣]]管辖。但由于两岸自1949年处于分治状态,因此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並未聯合主張釣魚臺列嶼主權,而是「分別」宣稱[[釣魚臺列嶼]]主權。 ===和日本斷絕外交關係前後=== *1971年6月11日外交部发表聲明:釣魚臺列嶼「基於歷史、地理、使用及法理之理由,其為中華民國之領土,不容置疑,故應於美國結束管理時交還中華民國。現美國逕將該列嶼之行政權與琉球群島一併交予日本,中華民國政府認為絕對不能接受」,並聲明對於琉球群島最後處置的一貫立場為「應由有關盟國依照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予以協商決定。此項立場素為美國政府所熟知,中華民國為對日作戰主要盟國之一,自應參加該項協商。而美國未經此項協商,遽爾將琉球交還日本,中華民國至為不滿」。當時的政府礙於[[中華民國與美國關係|中美關係]],卻也只是發表聲明,並沒有派艦護土等實質上的行動;到了[[李登輝]][[中華民國總統|總統]]時代以後的中華民國政府對於釣魚岛的[[主權]]行為可以說是很接近「基於民間部份保釣勢力的壓力」的被動行為。但早期為避免與日本產生衝突,而把問題淡化甚至迴避,以免破壞台灣和日本的友好關係,因此對於釣魚岛主權的宣張,一直停留在民間運動的形式,稱為[[保釣運動]]。 *1972年,有兩千餘台灣留美學生曾在[[聯合國]]總部外示威反對美日協定,是「[[保釣]]」運動的起源。之後的抗議發生於1979年、1989年與1996年。 *1996年日本根據對釣魚岛的管轄擴大排他性經濟海域(EEZ),中華民國政府旋即於6月21日正式向日本提出「嚴正抗議」(北京亦於6月23日發表抗議)。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軍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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