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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4.itc.cn/q_70/images03/20210516/5fa397aac8e441d0bbe07ffda68c83bb.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466704562_120152148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中国中药协会'''(China Associa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CATCM),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愿组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ref>[http://www.canet.com.cn/mingci/760608.html 什么是非营利性组织?],中国会计网,2022-01-24</ref>的全国中药社会团体法人组织。 2020年9月9日,民政部网站发布《民政部关于降低23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公告》,将中国中药协会的评估等级由4A级降为2A级。 ==发展历史== 中国中药协会筹建于1999年,并于2000年7月经民政部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领导批示,2000年12月18日民政部以2000民社登第2号文批准,中国中药企业管理协会更名为中国中药协会。2001年5月2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中国中药协会成立大会。 2019年11月12日,中国中药协会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 ==主要职能== ===组织宗旨=== 协会宗旨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ref>[https://www.sohu.com/a/468565300_121106869 【党史专栏】“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搜狐,2021-05-25 </ref>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行业相关法规政策;沟通政府、服务企业,全面履行①代表、②自律、③管理、④协调、⑤服务等职能,弘扬中药文化,促进中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职责=== 1.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2.开展行业调研,代表行业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立法、[[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参与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 3.组织开展行业[[统计]],收集发布行业信息;创办报刊杂志和网站,开展法律、政策、科研、技术、管理、知识产权、市场等信息方面的咨询服务; 4.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型原辅材料和新产品的鉴定、推广及转让等相关工作; 5.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和行业交流活动,帮助会员企业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 6.举办交易会、展览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7.组织开展行业资质认证,推进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8.组织开展企业及[[产品]]评价、优秀企业及企业家表彰活动; 9.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弘扬中药文化,推动中医中药走向世界; 10.按照WTO规则,协助会员单位处理国际贸易争端。 ==组织章程(节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中国中药协会CATCM(China Associa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第二条 中国中药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愿组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全国中药社会团体法人组织。本会以中药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地方性行业协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为主要会员。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发挥服务、自律、协调和监督作用,为中药行业服务,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弘扬中药传统文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促进中药行业的规范和发展。 第四条 本会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的助手和参谋,是中药行业中介组织。承担政府委托实施行业管理,做好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与市场秩序,推动中药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 本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经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并接受其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 第六条 本会会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督促行业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的情况、建议和要求,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中医药市场,为企业依法经营,理顺和规范中药市场[[秩序]]积极开展工作。按照民政部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专业培训、书刊编辑、展览展示、国际合作、咨询服务等项工作。 本会的具体工作任务主要是: (一)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开展[[中药]]行业、地区中药经济发展调查研究,向政府提出中药行业发展规划、立法、重大经济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研究市场发展趋势动态,收集、[[统计]]、整理、分析并反馈有关中药工业生产、商业流通、财务、价格等基础资料,编辑协会刊物,加强信息交流。 (四)开展咨询服务,提供国内外医药经济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开展国内、国际医药企业管理技术交流与经济合作。 (五)承担中药企业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转让工作,组织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型原辅材料的推广和应用。组织行业间的展览、展销及技术交流活动。 (六)开展与国际传统医药社团等非政府组织间的友好交往、技术交流与合作。 (七)组织开展中药企业人才、技术和有关专业[[培训]],指导帮助企业更新观念,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八)参与制定、修订行业质量技术标准、行业工人[[技术]]等级(资格)标准,并协助政府部门组织贯彻实施。 (九)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制定行业道德准则等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行业内的公平竞争。提倡诚信经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组织行业开展企业评价,[[表彰]]优秀企业家活动。组织推广中药行业优质服务活动,规范服务行为,提高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 (十)加强与地方行业协会的业务联系与工作[[交流]],发挥协会行业管理的整体功能。 (十一)按照WTO规则,协助会员单位处理[[国际贸易]]争端。 (十二)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任务。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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