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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www.kfzimg.com/G06/M00/3D/54/p4YBAFqj59iAZOCNAADBDK2_x4M318_s.jpg width="260"></center> <small>[https://book.kongfz.com/207425/5914742094/ 来自 孔夫子网 的图片]</small>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解读'''》,全国人大党委会法制工作会国家法室 编著 著,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图书是以传播[[文化]]<ref>[https://epaper.gmw.cn/gmrb/html/2015-10/14/nw.D110000gmrb_20151014_1-13.htm 文化的作用是什么],光明网,2015-10-14</ref>为目的,用[[文字]]或其它信息符号记录于一定形式的材料之上的著作物,图书是人类思想的产物,是一种特定的不断发展着的知识传播工具<ref>[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290379 知识传播工具的变化],观察者网,2020-04-19</ref>。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自1989年5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信息化的发展和电子政务的建设与应用,解决保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国家决定对保密法进行修改完善。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共六章五十三条,对保密工作方针、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目录== 前言 章 总则 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国家秘密的定义] 第三条 [保密义务] 第四条 [工作方针、保密与公开] 第五条 [主管部门] 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涉密单位保密职权范围] 第七条 [保密工作责任制] 第八条 [奖励]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九条 [国家秘密范围] 第十条 [密级] 第十一条 [国家秘密及密级的确定、公布与调整] 第十二条 [定密责任人] 第十三条 [定密权限] 第十四条 [机关、单位产生国家秘密事项时的处理] 第十五条 [保密期限] 第十六条 [知悉范围的确定] 第十七条 [国家秘密标志] 第十八条 [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的变更] 第十九条 [解密] 第二十条 [国家秘密事项及密级争议的处理]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 第二十二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 第二十三条 [涉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 第二十四条 [涉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中的禁止性行为] 第二十五条 [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中的禁止性行为] 第二十六条 [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储存、传递国家秘密] 第二十七条 [新闻、出版、传媒保密管理] 第二十八条 [互联网相关媒介的保密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机关单位发布信息及采购时的保密管理] 第三十条 [对外合作交往中的保密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举办会议等活动的保密管理] 第三十二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 第三十三条 [军事禁区等涉密场所、部位保密措施] 第三十四条 [涉密企事业单位保密审查及保密协议] 第三十五条 [涉密人员分类、任用及能力要求] 第三十六条 [涉密人员上岗要求] 第三十七条 [涉密人员出境管理] 第三十八条 [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 第三十九条 [机关单位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 [泄密或可能泄密时的处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规章制定权] 第四十二条 [一般管理职权] 第四十三条 [定密纠正权] 第四十四条 [保密检查权] 第四十五条 [收缴权] 第四十六条 [密级鉴定权] 第四十七条 [处分监督权]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组织]]、个人违反保密法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 [机关单位重大泄密、定密不当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互联网等媒介违反保密法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对中央军委的授权] 第五十三条 [实施日期] 附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的说明(2009年6月22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lO年2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0年4月26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2010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节录)(2009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节录)(2005年4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节录)(2009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2009年8月2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节录)(2009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节录)(2007年4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节录)(2000年9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节录)(1994年2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节录)(1997年5月20日)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节录)(2000年9月25日) 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节录)(2006年7月26日) 上海、福建有关部门对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的意见 定密标准与定密范围 美国的定密主体与定密层级 ==参考文献== [[Category:040 類書總論;百科全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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