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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indent:2em;">'''陈俊卿'''({{bd|1113年||1186年|8月8日 <ref>《丞相太保魏国正献陈公墓志铭》:淳熙十有三年秋七月二十有二日,民之无禄,少师、观文殿大学士、魏国陈公以薨闻。 </ref>|}}),字应求。莆田(今福建莆田)人。南宋名相、诗人。<br> * 陈俊卿为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进士,初授泉州观察推官,累官殿中侍御史、权兵部侍郎。 * 宋孝宗即位,迁中书舍人,充江、淮宣抚判官兼权建康府事,旋即改为参赞都督府军事,屡遭权幸排挤,历知泉州、知漳州等地。 * 乾道三年(1167年),被召为同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次年拜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兼枢密使。因与同僚[[虞允文]]不和,出知福州,兼福建路安抚使。 * 淳熙二年(1175年),再次起知福州。力求辞官,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淳熙五年(1178年),起判建康府、江南东路安抚使兼行宫留守。 * 淳熙九年(1182年),以少保、魏国公致仕。 * 淳熙十三年(1186年),陈俊卿去世,年七十四。获赠太保,谥号“正献”。 * 有文集二十卷、奏议二十卷,均已佚失。《全宋诗》录其诗九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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