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37.198.0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郑烈 的原始碼
←
郑烈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郑烈(1888~1958年) 郑烈,字晓生,号天啸生,闽侯县城门乡(今福州郊区城门镇黄山村)人。 郑烈于光绪三十年(1904年)入长沙实业学堂读书,第二年东渡日本入东京弘文学院普通科学习,并由李恢介绍,参加同盟会,后又入日本大学学法律。宣统三年(1911年)参加广州起义。起义失败,郑烈侥幸生还福州,继林文之后为同盟会福建支部(第十四支部)长,继续进行革命工作。是年11月10日福州光复,郑烈被推任福建军政府-长(后改为司法司长)、福建法政专门学校校长,不久改任福建稽勋局局长。民国2年(1913年),简为福建司法筹备处长,但同福建政务院院长彭寿松不和,罢官归田。民国4年,起为云南昆明地方检察厅检察长,民国5年调任江苏高等审判厅推事、庭长。民国10年,孙中山在广州成立护法政府,郑烈任西南护法政府大理院及平政院庭长,统摄院务并兼粤军总司令参议,同年秋简为广西高等审判厅长。民国11年,因广西乱,去职,冬,-改委郑烈为山东青岛地方检察厅检察长。但郑烈辞不赴任,回故里,任福建高等审判厅长。民国16年北伐军入闽,废审判厅,郑烈离职赴厦门任律师。北伐成功,成立南京国民政府后,郑烈又特任全国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长。民国37年辞职赴台湾,在台北市专事律师工作。 [[Category:革命家]] [[Category:中國人]]
返回「
郑烈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