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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66CCFF" align= center| '''<big>超大城市</big> ''' |- | [[File:Chaoda.jpg|缩略图|居中|[https://p1.ssl.qhimg.com/t0181c05cbc8612c165.jpg 原图链接]]] |- | style="background: #66CCFF" align= center| |- | align= light| 中文名: 超大城市 外文名: megacity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划分标准: 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 |} '''超大城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划分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分类之一。根据国务院于2014年下发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0年底最新公布的《2019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符合中国“超大城市”标准的共有[[上海]]、[[北京]]、[[重庆]]、[[广州]]、[[深圳]]、[[天津]]。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图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超大、[[特大城市]]人口基本情况》,截至2020年11月1日,中国的超大城市有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7个城市。<ref>[https://www.163.com/dy/article/H0TGUN5405119U5H.html 超大城市治水有了“广州样本”]网易</ref> 1980年,中国首次对1955年国家建设委员会《关于当前城市建设工作的情况和几个问题的报告》中城市划定标准做出改变,将城市划分为四个等级:市区常住非农业人口(中心城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以上为特大城市,50万以上到100万为大城市,20万以上到50万为中等城市,20万和20万以下为小城市。 198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条规定: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20万以上、不满50万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20万的城市。但是这部规划法已于2008年1月1日废止,而同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没有设定城市规模的条文。 上述标准中没有超大城市这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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