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18.223.237.218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臧文仲 的原始碼
←
臧文仲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multiple issues| {{cleanup|time=2019-08-30T12:03:36+00:00}} {{dead end|time=2019-08-30T12:03:36+00:00}} {{orphan|time=2019-08-30T12:03:36+00:00}} {{refimprove|time=2019-08-30T12:03:36+00:00}} {{unreferenced|time=2019-08-30T12:03:36+00:00}} }} 臧文仲(?~公元前617年),[[春秋]]时[[鲁国]]正卿。臧孙氏,名辰,谥文仲。历事鲁庄公、闵公、僖公、文公四君。曾废除关卡,以利经商,于国于民,尽职尽责。其博学广知而不拘常礼,思想较为开明进步,对鲁国的发展起过积极的作用。 臧文仲登上鲁国政治舞台的时候,正值齐桓始霸、齐鲁力量对比悬殊,他受命于危乱之际,负斡旋之重任,充分显示出了其军事及外交方面的才能。 庄公二十八年(公元前666年),鲁国发生饥荒,文仲自告奋勇,“以鬯圭与玉磬如齐告籴。”言辞恳切,以礼动之,使“齐人归其玉而予以籴。”(《国语·鲁语》)鲁国上下,因此而度过饥荒。 僖公二十一年(公元前639年)夏,鲁国大旱,文仲力阻僖公以“焚巫、尪(突胸仰面的残疾人)”(《左传·僖公二十一年》)为旱备的做法,提出了一系列抗旱保民的措施。僖公采纳了他的建议。“是岁也,饥而不害。”(同上) 僖公二十六年(公元前634年),臧文仲与东门襄仲“如楚乞师,“以楚师伐齐,取谷。”鲁以攻为守,暂时阻止了齐国对鲁国的进攻。二十八年,他说服僖公请免卫成公于晋。“自是晋聘于鲁,加于诸侯一等。爵同,厚其好货。”卫君也因此对鲁国感恩戴德。由于文仲的努力,此期成为鲁国外交史上较有利的时期之一。 僖公三十一年(公元前629年),“晋文公解曹地以分诸侯。”臧文仲受命以鲁国特使的身份,取济西田,因采纳重馆人的建议,“获地于诸侯为多。” 文公初年,陈、卫关系趋于和睦,臧文仲审时度势,“欲求好于陈”,加强外交。在文仲的努力下,“夏,季文子聘于陈,且娶焉”。陈、鲁通过[[联姻]]形成同盟。 臧文仲在执政过程中,重国重民而轻财物。认为“贤者急病而让夷,居官者当事不避难,在位者恤民之患,是以国家无违”。反映了其较为开明、进步的政治思想和经济、道德思想。其废除“禁绝末游”的税商关卡,无疑是推动新兴工商业发展的明智之举。在为政的道德标准上,他认为国君“罪己”,才能“兴也悖焉”,“罪人”则“其亡也忽焉”,“以欲从人,则可;以人从欲,鲜济”。在处理保民与守财的关系上,他劝庄公以名器请籴于齐时,就认为:“铸名器,藏宝财,因民之殄病是待。”当齐孝公伐鲁的紧急关头,他说:“国急矣,百物唯其可者,将无不趋也。”在当时“国之大事,惟祀与戎”的观念还极强的时候,文仲能以国、以民为重而轻宝物、祀品,实属难能可贵。 在上述的僖公二十一年文仲力阻“焚巫尪”事件中,他认为应以“修城郭,贬食省用,务穑劝分”为旱备,并指出:“巫尪何为?天欲杀之,则如勿生;若能为旱,焚之滋甚。”其反对人祭,已具有初步的唯物主义思想。 僖公二十二年(公元前638年),邾人因鲁伐取其地须句的缘故出师攻鲁,僖公麻痹轻敌,“不设备而御之”。臧文仲力谏道:“国无小,不可易也;无备,虽众,不可悖也。”他苦劝僖公不可掉以轻心,而应严阵以待。僖公不听,终至败绩升陉,成为鲁国历史上的一大国耻,这从反面印证了臧文仲军事思想的正确,其中包含的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尤其难能可贵。 文仲的扬名于当世,也是与他的高风亮节分不开的。他从善如流,不耻下问,居要职贵赏罚分明,而不居功为已有。为世人所景仰。 [[Category:鲁国军政人物]]
返回「
臧文仲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