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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jpg|320px|缩略图|右|<big>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big>[http://img.caixin.com/2020-04-02/1585840089701261.jpg 原图链接][http://www.caixin.com/hot/lianheguoqihoubianhuakuangjiagongyue.html 来自 财新网 的图片]]]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英语]]: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缩写作UNFCCC或FCCC),于1992年5月在纽约联合国总部通过的一个国际公约,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有世界各国政府首脑参加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期间开放签署。1994年3月21日,该公约生效。 该公约第二条规定,“本公约以及缔约方会议可能通过的任何相关[[法律]]文书的最终目标是:根据本公约的各项有关规定,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这一水平应当在足以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并使[[经济发展]]能够可持续地进行的时间范围内实现。” 该公约没有对个别缔约方规定具体需承担的义务,也未规定实施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说,该公约缺少法律上的[[约束力]]。但是,该公约规定可在后续从属的[[议定书]]中设定强制排放限制。 UNFCCC也是负责支持该公约实施的[[联合国秘书处]]的名称,其办公室位于[[德国]]波恩Haus Carstanjen。自2006年起,其领导为伊沃·德波尔(Yvo de Boer)。本秘书处,在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的襄助下,旨在通过会议和有关各项战略的讨论取得共识。 该公约缔约方自1995年起每年召开缔约方会议(Conferences of the Parties,COP)以评估应对气候变化的进展。1997年,《[[京都议定书]]》达成,使温室气体控制或减排成为发达国家的法律义务。按照2007年通过的《[[巴厘路线图]]》的规定,2009年在哥本哈根召开的缔约方会议第十五届会议诞生一份新的《[[哥本哈根协议]]》。2015年12月12日由195国于在2015年联合国气候峰会中通过《[[巴黎协定]]》,取代京都议定书,冀望能共同遏阻[[全球暖化]]失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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