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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卖炭翁》原文、注释与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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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br><img src="https://song.gushiwen.cn/authorImg300/baijuyi.jpg" width="180"></center><small>[https://so.gushiwen.cn/authorv_85097dd0c645.aspx 白居易]</small> |} 《'''卖炭翁'''》此诗是作者《新乐府》五十首中的第三十二首,作于元和四年(809)。题下自注:“苦宫市也”,说明了诗的主旨:一是指百姓苦于宫市的巧取豪夺;二是指宦官的恶行,败坏了宫市之名,毁了皇家的声誉,既为民生叫屈,又为皇上担忧。“宫”指皇宫,“市”是买的意思。自唐德宗贞元(785—805)末年起,宫中日用所需,不再经官府承办,由太监直接向民间“采购”,谓之“宫市”,又称“白望”(言使人于市中左右望,白取其物)。太监常率爪牙在长安东市、西市和热闹街坊以低价强购货物,甚至不给分文,还勒索进奉的“门户钱”及“脚价钱”,百姓深受其害。此诗描写一个烧木炭老人谋生的困苦,揭露了唐代“宫市”的罪恶,对朝廷官吏肆意掠夺劳动人民果实的罪行予以有力鞭笞。此诗不像《新乐府》中的有些篇那样“卒章显其志”,而是在矛盾冲突的高潮中戛然而止,更含蓄,更有力,更引人深思、扣人心弦。<ref>[https://so.gushiwen.cn/authorv_85097dd0c645.aspx 白居易 古诗文网]</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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