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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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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008080" align= center| '''<big>滋生人丁永不加赋</big> ''' |- | [[File:滋生人丁永不加赋.jpg|缩略图|居中|[https://bkimg.cdn.bcebos.com/pic/7af40ad162d9f2d3ed457b41abec8a136227cccc?x-bce-process=image/watermark,image_d2F0ZXIvYmFpa2U4MA==,g_7,xp_5,yp_5/format,f_auto 原图链接][https://baike.baidu.com/pic/%E6%BB%8B%E7%94%9F%E4%BA%BA%E4%B8%81%E6%B0%B8%E4%B8%8D%E5%8A%A0%E8%B5%8B/1716043/1/7af40ad162d9f2d3ed457b41abec8a136227cccc?fr=lemma&ct=single#aid=1&pic=7af40ad162d9f2d3ed457b41abec8a136227cccc 来自 百度 的图片]]] |- | style="background: #008080" align= center| |- | align= light| |} 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是指[[中国]]清代[[康熙年间]]对[[赋役]]制度的改革措施。规定以康熙五十年全国的丁数为准,此后达到成丁年龄的,不再承担[[丁役]]。 康熙五十一年(1712)二月二十九日,康熙帝宣布将[[丁银]]税额固定、不再增收的主张,准备命令各省[[督抚]]将现行钱粮册内有名丁数永远作为定额,不再增减。对以后新生人丁(即盛世滋生人丁)不征[[钱粮]];而丁银并不按丁计算,丁多人户也只交纳一丁钱粮。 康熙五十五年户部在研究编审新增人丁补足旧缺额时,除照地派丁外,仍实行按人派丁,即一户之内,如果减少一丁,又新添一丁,以新添抵补减少;倘若减少的有二三丁,新添的不够抵补,则以亲族中丁多人户抵补;如果还不够,以同甲同图中粮多人户顶补,抵补之后的余丁才归入滋生人丁册内造报。所以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办法施行后,又出现了新增人丁不征税,旧额人丁不减税的矛盾;而且,新增人丁很多,用谁来补充旧丁缺额,也很难做到苦乐平均。此后不久,雍正年间就在全国各地普遍实行了摊丁入地的改革。 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实际上为雍正朝实行[[摊丁入地]]奠定了基础,也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徭役]]向[[赋税]]转化的重要标志。 '''中文名''':盛世滋丁永不加赋 '''性质''':[[赋税]]及[[徭役]]制度 '''参看''':[[两税法]]、摊丁入亩 '''颁布时间''':17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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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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