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2.152.100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曹文衡 的原始碼
←
曹文衡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Infobox person | 姓名 = 曹文衡 | 圖像 = [[File:曹文衡.jpg|缩略图|居中|center| |[http://pic5.nipic.com/20100111/4125101_111120055643_2.jpg 原图链接]]] | 出生日期 = 1585年 | 國籍 = 中國 | 職業 = 总督大官 }} '''曹文衡''' 河南唐县人, 崇祯三年1630年——崇祯五年九月戊申1632年任蓟辽总督 明朝末年,唐县出了个总督大官,此人名叫曹文衡,百姓们都管他叫曹都堂。 据[[乾隆]]《唐县志》记载:曹文衡,字镜玉,号薇垣,唐之龙潭人(今唐河县龙潭镇曹庄村人)。其祖父曹伦,为人谦和,教子有方,邻里俱敬之。其父曹三俊,很年轻就出任灵寿知县。父去世,便辞官回乡孝母;不久母去世,遂悲极亦逝。因文衡有功勋,皇上累赠其祖父、父亲为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御史。曹幼年就失去了祖父、祖母和父亲,母亲常氏含辛菇苦抚育其成人,并陪读于瓦灯寒窗之下,盼其成为国家栋梁。当母亲逝世时,其身穿孝服打着赤脚送殡,脚被刺破鲜血直流也全然不顾。其在《哭母文》中写道:“……母誓九死,保儿一生,母咽万苦,儿博一鸣……”深切怀念慈母的恩情。 曹仪容魁伟,长七尺有咫(合今1.82米),丰颊广额,美髭髯,两目炯若晨星。万历乙卯科(1615年)考中举人,万历丙辰科(1616年)考中进士。历任大理寺评事、东昌知府、兖州知府、东兖兵备副使、山东按察使、江西布政使、江南巡扶、兵部右侍郎、蓟辽总督等官职。著有《汉书评》、《小史论》、《抚吴疏草》等书。清代纂修明史时,在天启和崇祯年间的《名臣录》中,南阳郡惟曹一人。 曹为官清廉,刚正不阿,爱国爱民,从不为我,堪称近古时期名副其实的官吏楷模。曹任东昌知府时(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任),正值[[孔友德]]领导白莲教农民起义,东昌很多官员主张用兵剿杀造反者,曹很生气地说:“此岂反者耶?不过良百姓为饥寒迫耳!”遂力主安抚的方针。当收效缓慢时,曹只得派助手左良玉将孔玉德擒杀。继而他仅带一名老吏,冒着生命危险,赤手到义军驻地,讲明自己的指导思想,劝他们解散回家,并发誓不予追究。义军们被曹的真诚所感动,数万人纷纷放下武器,流着热泪跪拜在曹的周围。此后,东昌便安定下来了。当兖州的义军难以平息时,巡抚、巡按联名上秦章,请求皇上调曹去治理。曹到兖州后,仍以东昌之法,兖州也很快安定了。朝廷在考核地方官员政绩时,曹名列全国第一。于是,升任曹为东兖兵备副使。曹遂上秦章,请求皇上发国库银十万两,赈济东兖饥民。按照大明吏律规定:道级以下的地方官员是没有资格直接上奏章的。然而皇上因曹政绩卓著,破例准奏,这在明代历史中十分罕见。
返回「
曹文衡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