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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q_70,c_zoom,w_640/images/20170820/234b3fba745941aba28c4fb173b47f8c.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m.sohu.com/a/165949874_710963?_f=m-article_29_feeds_15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挽汤参议三首·徇义千钧重'''》,南宋绍熙元年(1190年)[[进士]]刘宰的作品之一。 [[刘宰]](一一六六~一二三九),字平国,自号漫塘病叟,金坛(今属江苏)人。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进士,调江宁尉。歷真州司法[[参军]]、知泰兴县、浙东仓使干官。以不乐韩侂胄用兵,遂引退,屏居云茅山之漫塘三十年。其间虽一再徵召,皆不就。理宗嘉熙三年卒,年七十四(《京口耆旧传》卷九)。有《漫塘文集》三十六卷,其中诗五卷。《至顺镇江志》卷一九、《[[宋史]]》卷四○一有传。刘宰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校以明正德任佃刻、嘉靖王皋续刻本(简称王本)和万历三十二年范崙刻本(简称万历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center>挽汤参议三首·徇义千钧重</center> {{Cquote| 徇义千钧重,论财一羽轻。 大伦元有序,世禄我持平。 外庑家如寄,东皋产半倾。 谋生有如此,垂世祗清名。 |[南宋]刘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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