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18.117.188.105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寻衅滋事 的原始碼
←
寻衅滋事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寻衅滋事</big>''' |- |<center><img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1220/2491d93595354297bf6c293add29dbc8.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361653976_120417079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big>寻衅滋事</big>''' 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 [[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 [[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f>[http://www.shenyangyingke.com/ 寻衅滋事最好的律师]</ref>
返回「
寻衅滋事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