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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審美.jpg | thumb | 300px | 審美 <br> [https://obonparis.pixnet.net/blog/post/224489748 原圖鏈接] ]] '''審美'''(Aesthetic)是人類理解世界的一種[[特殊]]形式,指人與世界(社會和自然)形成一種無[[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關係狀態。審美是在[[理智]]與[[情感]]、主觀與客觀上認識、理解、感知和評判世界上的存在。 *審美也就是有“審”有“美”,在這個片語中,“審”作為一個動詞,它表示一定有人在“審”,有主體介入;同時,也一定有可供人審的“美”,即審美客體或物件。審美現象是以人與世界的審美關係為基礎的,是審美關係中的現象。 *要解決這個問題,首先應該明確什麼是美。美是能夠使人們感到愉悅的一切事物,它包括客觀存在和主觀存在。 **這個問題提得準確,應該深入揭示美的內涵。但是,認為美是能夠使人們感到愉悅的一切事物,不準確,不應該是”使人們感到愉悅的一切事物“,只應該是其中的一部分事物。 **美是事物促進和諧發展的客觀屬性與功能激發出來的主觀感受,是這種客觀實際與主觀感受的具體統一。 **事物具有促進和諧發展的屬性與功能是自然美,加工事物使它形成促進和諧發展的屬性與功能是創造美,促進和諧發展的思想與情感是心靈美,創造和諧發展的行為與實踐是行為美,追求和諧發展的精神是內在美,有利於和諧發展的儀錶是外在美。 *審美距離(英语:Aesthetic Distance),又稱「心理距離」。瑞士著名美學家、心理學家E·布勞提出的美學理論。19世紀德國美學家R·費歇爾曾說:「我們只有隔著一定的距離才能看到美,距離本身能美化一切。」 **布勞所謂審美距離既不是空間距離,也不是時間距離,而是心理距離,即指審美主體與對象在實用性、具體性方面的一種心理間隔。 **心理距離使主體擺脫現實的利害和欲望,而著重於對象形象的觀賞。這樣,物我關係即由實用的轉變為審美的。 **這種距離被布勞當作美感的主要特徵,甚至當作美學的原理,例如海上乘船遇霧,如果將自身安危置之度外,即與海霧保持心理距離,就可盡情欣賞海霧的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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