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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FFB5B5;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奧格斯堡和約''' </p> |- |<center><img src="https://www.geschichte-abitur.de/featured-images/themenbilder/augsburger-religionsfrieden.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geschichte-abitur.de/fruehe-neuzeit/augsburger-religionsfrieden 圖片來自geschichte] </small> |} 《'''奧格斯堡和約'''》,全稱《'''奧格斯堡國家及宗教和約'''》('''Augsburger Reichs- und Religionsfrieden''',又譯'''奧古斯堡和約'''),是由[[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 (神圣罗马帝国)|查理五世]]與[[德意志]][[新教]]諸侯在[[奧格斯堡]]的帝國會議簽訂的[[和約]],於1555年9月25日簽訂。 該和約提出“[[教隨君定]]”(或譯「教隨國立」)原則,在德意志224個諸侯國裏,該諸侯國的君王信仰甚麼教派,臣民就必須追隨君王的信仰。此原則使[[內戰]]([[施馬爾卡爾登戰爭]])暫停。此和約亦是第一次根據法律正式允許[[新教]][[路德宗]]和[[舊教]]([[天主教]])兩派共存於德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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