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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四项基本原则22.jpg|350px|缩略图|右|[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80926/0853603b6b324a219d621cdd5dae0795.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256358910_99937133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四项基本原则'''是1979年3月30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邓小平]]在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提出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不允许争论的四个议题。邓小平说,[[中共中央]]认为: *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1981年华国锋辞去中共中央主席后,邓小平通过人大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八二宪法)中的“[[无产阶级]]专政”改为“[[人民民主专政]]”)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198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四项基本原则写进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ref>[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2/1227/c353650-20033153.html 11.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什么? ],人民网,2012-12-27</ref>中。 四项基本原则的提出,表示[[意识形态]]方面的控制开始放松。此外,虽然这些原则的本身不能受到质疑,但是这些原则的表述可以进行讨论;例如,后来就有过一次关于“社会主义是什么”的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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