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42.248.238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四国公约 的原始碼
←
四国公约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四国公约'''<br><img src="https://www.newton.com.tw/img/e/e7b/cGcq5yM1EjYwUTOldDOhNzMmhzM3cDM3YjM0QzMkZzMlNWNxEWZ5MWNiFWNv0WZ0l2LjlGcvU2apFmYv02bj5SdklWYi5yYyN3Ztl2LvoDc0RHa.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newton.com.tw/wiki/%E5%9B%9B%E5%9C%8B%E6%A2%9D%E7%B4%84 圖片來自中文百科]</small> |} '''四國公約'''是美、英、日、法國四國於1921年12月13日簽訂了《關于太平洋區域島嶼屬地和領地的條約》,有效期為十年。 條約中規定:互相尊重它們在[[太平洋]]區域內[[島嶼]][[屬地]]及島嶼[[領地]]的權利,締約國之間發生有關太平洋某一問題的爭端,應召開締約國會議解決。締約國在太平洋區域的權利遭受任何國家[[威脅]]時,締約國應協商採取有效措施。還規定:1911年7月13日英國和日本在倫敦[[締結]]的協定應予終止。 簽約同日,四國共同發表的聲明指出,締結上述條約,不能認為美國同意委任統治條款。此舉表明美國不受凡爾賽體系<ref>[https://www.newton.com.tw/wiki/%E5%9B%9B%E5%9C%8B%E6%A2%9D%E7%B4%84 四國條約],中文百科,</ref> 約束。
返回「
四国公约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