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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style="float:right; margin:-10px 0 0 20px;"> {| class="wikitable" |- ! '''臺灣府''' |- | '''[[漢字]]''' 臺灣府 |- | '''[[白話字]]''' Tâi-oân-hú |- | '''[[臺羅拼音]]''' Tâi-uân-hú |- |} </div> '''臺灣府'''於[[臺灣]][[臺灣清治時期|清治時期]]始設的[[府 (行政区划)|府]]。永曆十五年(西元1661年)[[鄭成功]]設[[承天府 (臺灣)|承天府]],永曆三十七年(西元1683年)[[鄭克塽]]獻國歸順大清,翌年[[康熙]]二十三年(西元1684年)改承天府為臺灣府。1885年[[臺灣建省]]之前,臺灣府實為清治時期之臺灣地方行政的內政最高統治官署[[衙門]],位於今天的臺南市,所以,台灣亦即是台南的舊名,時至今日,台南人還是以府城自居。 1875年設[[臺北府]]後,臺灣府縮小管轄範圍至[[中臺灣]]與[[南臺灣]];1885年[[臺灣建省]],1887年設[[臺南府]]後,臺灣府縮小管轄範圍至[[臺灣中部]],並將其事務轉移至[[福建臺灣承宣布政使司]]。 臺灣府的主官為[[臺灣知府]],建省前後分別受[[臺灣道]]、[[福建臺灣布政使]]及[[福建臺灣巡撫]]等官職制約。1895年,臺灣被清朝政府依照《[[馬關條約]]》[[臺灣日治時期|割讓予日本]]後,臺灣府不再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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