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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D8D8EB;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反對禁止蒙面規例示威''' </p> |- |<center><img src="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19/10/05/phpCrwwAw.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936857 圖片來自ltn] </small> |} '''反對《禁止蒙面規例》示威'''是2019年10月4日發生在[[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期间的一場示威活動。當日下午3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宣佈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頒布《[[禁止蒙面規例]]》,並於5日午夜12點正式實施<ref name="1:">{{Cite web|title=消息︰政府決定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url=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65070|date=2019-10-04|accessdate=2019-10-04|work=NOW新聞|language=zh-hk|archive-date=2019-12-08|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91208075731/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65070|dead-url=no}}</ref>。法律規定示威者在參與公眾活動時不能蒙面,否則警方有權當众除下面罩。[[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和[[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表示堅決支持港府决定,而《禁蒙面法》遭到了示威者的強烈抵制,他們在10月4日發起「全民口罩日」活動,呼籲全民佩戴[[口罩]]上街抗議。 緊急法的使用,使當天下午開始直到晚上示威情況迅速惡化,[[香港行政區劃|全港18區]]都出現嚴重的衝突,是[[反修例運動]]以來之最,首次全部地區出現示威活動。其中,元朗一名14歲少年被休班警察以實彈擊中大腿,傷勢嚴重,被送到[[屯門醫院]]救治,而全日示威活動共造成31人受傷送院,其中3人傷勢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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