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45.182.237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光禄卿 的原始碼
←
光禄卿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 光禄卿</big>''' |- |<center><img src=https://img0.baidu.com/it/u=2498428266,2157736695&fm=253&fmt=auto&app=120&f=JPEG?w=319&h=400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img0.baidu.com/it/u=2498428266,2157736695&fm=253&fmt=auto&app=120&f=JPEG?w=319&h=400 来自网络的图片]</small> |- |- | align= light| |} 光禄卿,官名。南朝梁天监七年(508)改光禄勋置,十一班,位列十二卿,掌宫殿门户及部分宫廷供御事务。有丞、功曹等属官,领守宫、黄门、华林园、暴室等令。陈因置,三品、中二千石。北齐置为光禄寺长官,因称光禄寺卿,后世从之。掌宫殿门户、帐幕器物、百官朝会膳食等,三品。隋唐沿置,从三品。唐高宗、武则天时,一度随寺改称司宰正卿、司[[膳卿]]。北宋初为三品寄禄官,元丰改制后始为职事官,从四品。南宋随寺省。辽改置崇禄寺卿。元宣徽院置,员数一、二不定,延佑七年(1320)定置四人,正三品。明兼掌皇室膳食,职事繁重。虽听于礼部,又受尚膳监宦官监督。初定正四品,后改从三品。洪武八年(1375)一度随寺改称光禄司卿。清置满、汉各一人,职轻事简。光绪三十二年(1906)随寺省。
返回「
光禄卿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