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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上元夜灯火词其四.jpeg|有框|右|<big>乾隆御笔书法</big>[https://img.alicdn.com/i1/TB1pGFBOXXXXXcmXVXXXXXXXXXX_!!0-item_pic.jpg 原图链接][https://www.zhe2.com/note/541096238299 来自 折啊网 的图片]]] 《'''上元夜灯火词其四'''》清弘历的[[作品]]之一。清高宗弘历,[[清朝]]第六位皇帝,清军入关之后的第四位皇帝,生于1711年9月24日,卒于1799年2月7日。年号“乾隆”,寓意“天道昌隆”。 [[清高宗]]于1736年2月12日开始使用“[[乾隆]]”年号<ref>[https://www.sohu.com/a/404264332_120766685?_trans_=000019_hao123_pc 中国年号冷知识],搜狐,2020-06-26</ref>,至1796年2月8日为止。1795年10月3日,清高宗立爱新觉罗·颙琰为皇太子,并下令从1796年2月9日开始改用“嘉庆”年号。1796年2月9日,清高宗传位于爱新觉罗·颙琰,正式退位。但是皇宫内依然用“乾隆”纪年,如乾隆帝临终医案仍为乾隆六十三年十二月。 <center>上元夜灯火词其四</center> {{Cquote| 例事灯词不可删,琐窗点笔遣春閒。 哀鸿陡忆吴淞郡,纵对银花未解颜。 |[清]弘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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