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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伯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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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叶伯巨</big>''' |- |<center><img src=http://n.sinaimg.cn/sinacn/w600h438/20180224/d813-fyrwsqh6144554.jp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pic.sogou.com/pics?p=77040501&query=%E5%8F%B6%E4%BC%AF%E5%B7%A8 来自搜狗网 的图片]</small>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big>''' |- | align= light| |} '''叶伯巨'''(?-1376)明[[浙江]]宁海人,字居升<ref>[http://2014.sina.com.cn/news/ 叶伯巨(?-1376)明浙江宁海人,字居升],搜狗百科 - baike.sogou.com/v...- 2022-9-3</ref>。洪武时以国子生授平遥县训导。通经学,有见识<ref>[https://www.sogou.com/tx?ie=utf-8&pid=sogou-wsse-7f5a17b792b687fc&query=%E6%B4%AA%E6%AD%A6%E6%97%B6%E4%BB%A5%E5%9B%BD%E5%AD%90%E7%94%9F%E6%8E%88%E5%B9%B3%E9%81%A5%E5%8E%BF%E8%AE%AD%E5%AF%BC%E3%80%82%E9%80%9A%E7%BB%8F%E5%AD%A6%EF%BC%8C%E6%9C%89%E8%A7%81%E8%AF%86 洪武时以国子生授平遥县训导。通经学,有见识],百度知道 - zhidao.baidu.com/q...- 2016-10-16</ref>。洪武九年(1376年)上书,叶伯巨称天下可患者三事:分封太侈、用刑太繁、求治太急。太祖盛怒,谓其离间骨肉,下刑部狱,瘐死<ref>[https://www.sogou.com/tx?ie=utf-8&pid=sogou-wsse-7f5a17b792b687fc&query=%E5%8F%B6%E4%BC%AF%E5%B7%A8%E7%A7%B0%E5%A4%A9%E4%B8%8B%E5%8F%AF%E6%82%A3%E8%80%85%E4%B8%89%E4%BA%8B%EF%BC%9A%E5%88%86%E5%B0%81%E5%A4%AA%E4%BE%88%E3%80%81%E7%94%A8%E5%88%91%E5%A4%AA%E7%B9%81%E3%80%81%E6%B1%82%E6%B2%BB%E5%A4%AA%E6%80%A5%E3%80%82%E5%A4%AA%E7%A5%96%E7%9B%9B%E6%80%92%EF%BC%8C%E8%B0%93%E5%85%B6%E7%A6%BB%E9%97%B4%E9%AA%A8%E8%82%89%EF%BC%8C%E4%B8%8B%E5%88%91%E9%83%A8%E7%8B%B1%EF%BC%8C%E7%98%90%E6%AD%BB 叶伯巨称天下可患者三事:分封太侈、用刑太繁、求治太急。太祖盛怒,谓其离间骨肉,下刑部狱,瘐死],知乎 - zhuanlan.zhihu.com/p...- 2022-2-21</ref>。 快速导航:词条图册 本名 :叶伯巨 出生地 :浙江宁海 出生时间 :不详 所处时代 :明 字号: 字居升 去世时间 :1376 '''目录''' 1人物生平 星变 先见之明 2史料记载 3人物评价 4词条图册 ==1人物生平== 叶伯巨,字居升,元末明初浙江宁海人。元末即有文名,弱冠游于卿大夫之间。明洪武初年以通经学入国子监学习。[[洪武八年]](1375),[[明太祖]][[朱元璋]]下诏,选国子监学 生分赴北方任职,宣政教化,废元末轻文之陋俗,振兴民间读书风气。伯巨被分发[[山西]],任平遥儒学训导。 ===星变=== 洪武九年(1376),因天象出现异常情况,旧世称为星变,[[封建社会]]人们认为是上天示警,标志着国有大难或天下有不平之事。朱元璋遂下诏,要天下人士上书朝廷,指 出政治得失或不公之处,提出批评或建议。伯巨读诏书后决心针对[[朝廷]]得失,上书指明关乎国政典宪的一些大弊端,劝谏皇帝 。对朋友们讲:我认为"当今天下所能造 成大祸患的有三件大事,两件事容易看清但爆发迟,一件事难以看清却爆发早,即使皇帝不下诏求言,我也有心上书言明,何况皇帝明白下令要人们大胆直言 ,我决心 上书奏明所看到的问题。"遂起草《奉诏陈言疏》,疾呼"当今之事,所过者有三:分封太侈也 ,用刑太繁也,求治太速也。"批评[[朱元璋]]错误地对待有知识者和文人 。 看到伯巨的奏疏 ,直斥其忌 ,气得大叫:"小子间吾骨肉,速速逮来,我要亲手将他射死!"于是派官兵星夜奔驰 ,将伯巨解往南京。抵京后朝中大臣才知其言引起帝 怒,有心保护,由丞相趁朱元璋高兴时上奏伯巨逮到,并请求让刑部审讯治罪,朱元璋同意。伯巨被关在刑部监狱,受尽虐待,活活饿死。 ===先见之明=== 叶伯巨死后,[[历史]]无情地教训了执意逆流而行的朱元璋,死后尸骨未寒 ,其孙朱允(建文帝)即与诸王产生矛盾 ,实行"削藩"之策,其叔父燕王朱棣袭夺北平全城 ,发 兵以"靖难"为名争夺天下,半壁江山再次遭受三年多兵火浩劫 ,百姓深受祸害,而朱元璋所寄托以天下重任的孙[[皇帝]]也被赶下台,一说自焚死于大火,一说逃出为僧。 时人及后世均服伯巨有先见之明,并以耿直敢言之誉载入史册。 ==2史料记载== 洪武九年星变,诏求直言。伯巨上书,略曰: 臣观当今之事,太过者三:分封太侈也,用刑太繁也,求治太速也。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上下等差,各有定分,所以强干弱枝,遏乱源而崇治本耳。今裂土分封,使诸王各有分地,盖惩宋、元孤立,宗室不竞之弊。而秦、 晋、燕、齐、梁、楚、吴、蜀诸国,无不连邑数十。城郭宫室亚于天子之都,优之以甲兵卫士之盛。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觖望。甚 者缘间而起,防之无及矣。议者曰:‘诸王皆天子骨肉,分地虽广,立法虽侈,岂有抗衡之理?’臣窃以为不然。何不观于汉、晋之事乎?孝景,高帝之孙也;七国诸 王,皆景帝之同祖父兄弟子孙也。一削其地,则遽构兵西向。晋之诸王,皆武帝亲子孙也,易世之后,迭相攻伐,遂成刘、石之患。由此言之,分封逾制,祸患立生。 援古证今,昭昭然矣。此臣所以为太过者也。 昔贾谊劝汉文帝,尽分诸国之地,空置之以待诸王子孙。向使文帝早从谊言,则必无七国之祸。愿及诸王未之国之先,节其都邑之制,减其卫兵,限其疆理,亦以待封 诸王之子孙。此制一定,然后诸王有贤且才者入为辅相,其余世为籓屏,与国同休。割一时之恩,制万世之利,消天变而安社稷,莫先于此。 臣又观历代开国之君,未有不以任德结民心,以任刑失民心者。国祚长短,悉由于此。古者之断死刑也,天子撤乐减膳,诚以天生斯民,立之司牲,固欲其并生,非欲 即死。不幸有不率教者入于其中,则不得已而授之以刑耳。议者曰:宋、元中叶,专事姑息,赏罚无章,以致亡灭。主上痛惩其弊,故制不宥之刑,权神变之法,使人 知惧而莫测其端也。臣又以为不然。开基之主垂范百世,一动一静,必使子孙有所持守。况刑者,民之司命,可不慎欤!夫笞、杖、徒、流、死,今之五刑也。用此五 刑,既无假贷,一出乎大公至正可也。而用刑之际,多裁自圣衷,遂使治狱之吏务趋求意旨。深刻者多功,平反者得罪。欲求治狱之平,岂易得哉!近者特旨,杂犯死 罪,免死充军。又删定旧律诸则,减宥有差矣。然未闻有戒敕治狱者务从平恕之条。是以法司犹循故例。虽闻宽宥之名,未见宽宥之实。所谓实者,诚在主上,不在臣 下也。故必有罪疑惟轻之意,而后好生之德洽于民心,此非可以浅浅期也。 何以明其然也?古之为士者,以登仕为荣,以罢职为辱。今之为士者,以溷迹无闻为福,以受玷不录为幸,以屯田工役为必获之罪,以鞭笞捶楚为寻常之辱。其始也, 朝廷取天下之士,网罗捃摭,务无余逸。有司敦迫上道,如捕重囚。比到京师,而除官多以貌选。所学或非其所用,所用或非其所学。洎乎居官,一有差跌,苟免诛 戮,则必在屯田工役之科。率是为常,不少顾惜,此岂陛下所乐为哉?诚欲人之惧而不敢犯也。窃见数年以来,诛杀亦可谓不少矣,而犯者相踵。良由激劝不明,善恶 无别。议贤议能之法既废,人不自励,而为善者怠也。有人于此,廉如夷、齐,智如良、平,少戾于法。上将录长弃短而用之乎?将舍其所长、苛其所短而置之法乎? 苟取其长而舍其短,则中庸之材争自奋于廉智。倘苛其短而弃其长,则为善之人皆曰:某廉若是,某智若是,朝廷不少贷之,吾属何所容其身乎!致使朝不谋夕,弃其 廉耻,或事掊克,以备屯田工役之资者,率皆是也。若是非用刑之烦者乎? 汉尝徙大族于山陵矣,未闻实之以罪人也。今凤阳皇陵所在,龙兴之地,而率以罪人居之,怨嗟愁苦之声充斥园邑,殆非所以恭承宗庙意也。且夫强敌在前,则扬精鼓 锐,攻之必克,擒之必获,可也。今贼突窜山谷,以计求之,庶或可得。顾劳重兵,彼方惊散,入不可踪迹之地。捕之数年,既无其方,而乃归咎于新附户籍之细民, 而迁徙之。骚动数千里之地,室家不得休居,鸡犬不得宁息。况新附之众,向者流移他所,朝廷许其复业。今附籍矣,而又复迁徙,是法不信于民也。夫户口盛而后田 野辟,赋税增。今责守令年增户口,正为是也。近者已纳税粮之家,虽承旨分释还家,而其心犹不自安。已起户口,虽蒙怜恤,而犹见留开封祗候。讹言惊动,不知所 出。况太原诸郡,外界边境,民心如此,甚非安边之计也。臣愿自今朝廷宜存大体,赦小过。明诏天下,修举“八议”之法,严禁深刻之吏。断狱平允者超迁之,残酷 裒敛者罢黜之。凤阳屯田之制,见在居屯者,听其耕种起科。已起户口、见留开封者,悉放复业。如此则足以隆好生之德,树国祚长久之福。而兆民自安,天变自消矣。 昔者周自文、武至于成、康,而教化大行;汉自高帝至于文、景,而始称富庶。盖天下之治乱,气化之转移,人心之趋向,非一朝一夕故也。今国家纪元,九年于兹, 偃兵息民,天下大定。纪纲大正,法令修明,可谓治矣。而陛下切切以民俗浇漓,人不知惧,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故或朝信而幕猜者有之;昨日所进,今日被戮 者有之。乃至令下而寻改,已赦而复收。天下臣民莫之适从。臣愚谓天下之趋于治,犹坚冰之泮也。冰之泮,非太阳所能骤致。阳气发生,土脉微动,然后得以融释。 圣人之治天下,亦犹是也。刑以威之,礼以导之,渐民以仁,摩民以义,而后其化熙熙。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此非空言也。 求治之道,莫先于正风俗;正风俗之道,莫先于守令知所务;使守令知所务,莫先于风宪知所重;使风宪知所重,莫先于朝廷知所尚。古郡守、县令,以正率下,以善 导民,使化成俗美。征赋、期会、狱讼、簿书,固其末也。今之守令以户口、钱粮、狱论为急务;至于农桑、学校,王政之本,乃视为虚文而置之,将何。以教养斯民 哉?以农桑言之:方春州县下一白帖,里甲回申文状而已,守令未尝亲视种艺次第、旱涝戒备之道也。以学校言之:廪膳诸生,国家资之以取人才之地也。今四方师 生,缺员甚多。纵使具员,守令亦鲜有以礼让之实作其成器者。朝廷切切于社学,屡行取勘师生姓名、所习课业。乃今社镇城郭,或但置立门牌,远村僻处则又徒存其 名,守令不过具文案、备照刷而已。上官分部按临,亦但循习故常,依纸上照刷,未尝巡行点视也。兴废之实,上下视为虚文。小民不知孝弟忠信为何物,而礼义廉耻 扫地矣。风纪之司,所以代朝廷宣导德化,访察善恶。听讼谳狱,其一事耳。今专以狱讼为要。忠臣、孝子、义夫、节妇,视为末节而不暇举,所谓宣导风化者安在 哉?其始但知以去一赃吏、决一狱讼为治,而不知劝民成俗,使民迁善远罪,乃治之大者。此守令风宪未审轻重之失也。 ==3人物评价== 任人唯贤 《王制》论乡秀士升于司徒曰“选士”,司徒论其秀士而升于太学曰“俊士”,大乐正又论造士之秀升之司马曰“进士”,司马辩论官材,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 后爵之。其考之之详若此,故成周得人为盛。今使天下诸生考于礼部,升于太学,历练众职,任之以事,可以洗历代举选之陋,上法成周。然而升于太学者,或未数 月,遽选入官,间或委以民社。臣恐其人未谙时务,未熟朝廷礼法,不能宣导德化,上乖国政,而下困黎民也。开国以来,选举秀才不为不多,所任名位不为不重,自 今数之,在者有几?臣恐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昔年所举之人,岂不深可痛惜乎!凡此皆臣所为求治太速之过也。 昔者宋有天下盖三百余年。其始,以礼义教其民,当其盛时,闾阎里巷皆有忠厚之风,至于耻言人之过失。洎乎末年,忠臣义士视死如归,妇人女子羞被污辱,此皆教 化之效也。元之有国,其本不立,犯礼义之分,坏廉耻之防。不数十年,弃城降敌者不可胜数,虽老儒硕臣甘心屈辱。此[[礼义廉耻]]不振之弊。遗风流俗至今未革,深可 怪也。臣谓:莫若敦仁义,尚廉耻。守令则责其以农桑、学校为急,风宪则责其先教化、审法律,以平狱缓刑为急。如此,则德泽下流,求治之道庶几得矣。郡邑诸生 升于太学者,须令在学肄业,或三年,或五年,精通一经,兼习一艺,然后入选。或宿卫,或办事,以观公卿大夫之能,而后任之以政,则其学识兼懋,庶无败事。且 使知禄位皆天之禄位,而可以塞觊觎之心也。治道既得,陛下端拱穆清,待以岁月,则阴阳调而风雨时,诸福吉祥莫不毕至。尚何天变之不消哉? 书上,帝大怒曰:“小子间吾骨肉,速逮来,吾手射之!”既至,丞相乘帝喜以奏,下刑部狱。死狱中。 先是,伯巨将上书,语其友曰:“今天下惟三事可患耳,其二事易见而患迟,其一事难见而患速。纵无明诏,吾犹将言之,况求言乎。”其意盖谓分封也。然是时诸王 止建籓号,未曾裂土,不尽如伯巨所言。迨洪武末年,燕王屡奉命出塞,势始强。后因削夺称兵,遂有天下,人乃以伯巨为先见云。 4词条图册 叶伯巨叶伯巨 词条标签: 人物 ==视频== ==参考来源== [[Category:元朝其他人物]] [[Category:明朝宦官]] [[Category:明朝军政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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