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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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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jpeg|有框|右|<big>旅游局LOGO</big>[https://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80913/ff91e8087a894a9fa5bd3ad970aab49d.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253677649_100027390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是[[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政府组成部门<ref>[http://www.nmg.gov.cn/col/col123/index.html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职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ref>。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ref>[http://news.sohu.com/20050831/n226834382.shtml 国家旅游局宣布旅游行业全面启动诚信体系建设],搜狐,2005-08-31</ref>,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区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组织承办部省(区)共建项目。 (十二)统筹规划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全区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 (十三)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center>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center> <center>{{#iDisplay:s3003ttlek4|560|390|qq}}</center> <center>【风声传媒】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MG动画</center> <center>{{#iDisplay:w3127zyjh1z|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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