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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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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81129/d1045abb0d514317959395d559f14bd6.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278537599_300584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既是市委工作机构,也是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机构编制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市级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市纪委监委机关,市级法院、市级检察院机关,市级各[[民主党派]]<ref>[https://www.sohu.com/a/621598141_121106908 【统战故事】民主党派称谓的由来],搜狐,2022-12-27 </ref>、市级群众团体机关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审核、报批市委、市政府机关各部门的设立和调整,指导协调市级[[机关]]各部门职责调整工作,指导协调市级机关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各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负责审核、报批市级机关各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审核、报批市级机关各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的核定和调整。 (五)负责指导协调区级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区、街道乡镇机构改革指导性意见。负责审核、报批区、街道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审核、报批区委、区政府机关各部门的设立和调整,审核、报批区、街道乡镇行政编制总额的核定和调整。 (六)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 (七)负责审核、报批市属[[事业单位]]<ref>[http://society.sohu.com/a/548707875_121391667?_trans_=000019_wzwza 事业单位有哪些?分别是什么职业?],搜狐,2022-05-19 </ref>的设立和调整,审核、报批市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核定和调整。拟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负责审核、报批市属事业单位人员额度的核定和调整。 (八)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指导、协调各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及机构编制落实情况。 (十)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指导各区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统计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和市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人事处) (二)党政机构编制处 (三)地区机构编制处 (四)事业机构编制处 (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六)监督检查处(法规处 ==领导成员== 主 任:钱明涛 副主任:范传伟 董海军 ==相关资讯== ===上海市委编办探索推进市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工作=== 根据中央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有关要求,上海市委编办探索推进市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工作,以市委编委名义印发《关于推进市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在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工作[[程序]]、组织实施等四个方面明确市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对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将梳理主要职责作为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工作首要任务,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核定依据和原则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功能定位,概括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的特点、内容及要求。对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事业单位,重点要厘清职责边界,[[规范]]运行行为;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事业单位,重点要突出公共服务,强化公益属性。同时,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应为事业单位长期稳定的主要工作,临时性、阶段性任务不作为确定主要职责依据,进一步突出主责主业。 《实施意见》将精干设置内设机构作为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工作重要内容,提出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要根据履职需要,在优化业务板块和服务流程基础上,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设置。要严格控制综合管理机构规模,行政财务、[[干部]]人事等综合管理机构原则上不超过内设机构总数的30%。在限额内合理设置业务机构,将工作力量向业务部门、基层一线倾斜。 《实施意见》坚持“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总体思路,进一步明确事业编制核定依据、使用范围、调整原则等。要从严从紧核定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事业单位编制,严格控制事业编制使用[[范围]],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编制标准体系,探索创新人员编制管理方式。加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编制保障力度,不断增强事业编制配置科学性,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核定依据、配备标准、规范管理、监督[[检查]]等具体要求,强调要根据事业单位编制规模和党组织领导体制,结合事业单位职责任务和履职需要,从严从紧核定领导职数。对副局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职数,要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核定,对处级及以下事业单位领导职数,要根据行政领导职数、党组织领导职数配备标准和要求,结合事业单位运行实际,从严从紧核定。 《实施意见》印发以来,市委编办按照“试点先行、分批实施”原则,有序推进局级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工作。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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