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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麻豆區'''<br><img src="https://w3fs.tainan.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MTYyL2NrZmlsZS8yNDA2NTc2Ny0yMTEwLTQwODUtYmI0NC0xNGEzZmUyNjJmMzUuanBn&n=6YeM5Yil5L2N572u5ZyWLmpwZw%3d%3d&icon=.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madou.tainan.gov.tw/cp.aspx?n=16713 圖片來自台南麻豆區公所]</small> |} '''麻豆區'''(臺灣話:Muâ-tāu khu)位於[[臺灣]][[臺南市]]中部偏西北,北鄰[[下營區]]、[[學甲區]],西鄰[[佳里區]],東鄰[[官田區]]、[[善化區]],南接[[西港區]]、[[安定區 (台灣)|安定區]],地處[[嘉南平原]]中央地帶,區內地勢平坦,並自東南向西北傾斜,其西北地帶為古[[倒風內海]]所在。境內土壤肥沃,有[[曾文溪]]自區境東南邊流經,經濟活動以農牧業為主,代表作物為[[文旦]],有「柚城」的美名,在臺灣享有極高知名度。行政區域大多位於[[曾文溪]]以北,僅少部分位於曾文溪以南,與[[善化區]]溪美里以及[[安定區]]蘇厝里相鄰。 == 名稱由來 == 麻豆區早期為蔴荳社的聚落所在,故舊稱為「麻豆番社」。「麻豆」的由來有兩種說法,一說來自於[[西拉雅語]]的 Mata(眼睛、目)和au(港澳)合併而成,即[[眼睛]]、樞紐之意, 荷蘭時代寫作Mattau、Mattauw。[[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翁佳音]]則認為麻豆一名可能源自漢人的「碼頭」,並以荷蘭文獻佐證原住民事實上稱麻豆為「Toukapta」。 過去認定麻豆社為[[西拉雅族]]傳統四大社之一,但[[李壬癸]]等語言學者則根據音韻演變,發現麻豆社 17 世紀以降所採集的音韻演變與[[灣裏社|灣裡社]]一致,語言應屬於[[大武壠語]]。 == 歷史沿革 == === 史前時期 === 2000年4月於此地發現「過港貝塚」及「千年人骨」,屬「蔦松文化」,推測麻豆出現人類聚落的歷史,應超過上千年。 古代麻豆靠海,位於[[倒風內海]]岸邊,可行船至此。在14、15世紀時,就有中國的漁民和商人來此與西拉雅族人做生意。 ===荷蘭時期 === 荷蘭統治時期,西拉雅族四大社之一的「蔴荳社」居住在此。[[臺灣荷蘭統治時期|荷治時期]]初期,麻豆社原住民曾反抗荷蘭人統治,1629年7月13日發生[[麻豆溪事件]],蔴荳社原住民趁荷蘭東印度公司士兵欲渡河攻打海盜時偷襲,殺害52名荷蘭士兵。唯因當時荷方實力僅達大員一帶自保,無力直接。征伐蔴荳社。新任大員長官[[普特曼斯]]只能於1629年11月針對攻擊目加溜灣社,對麻豆社做殺雞儆猴。目加溜灣社遭攻擊後麻豆社求和。 1635年9月開始,麻豆社遭遇[[天花]]襲擊,損失約200名至300名戰士。11月普特曼斯聯合新港、蕭壠社發起[[麻豆社之役]],麻豆社26人死亡、遭放火燒為灰燼。麻豆社向荷方表示歸順,12月雙方簽訂《[[麻豆協約]]》。 [[荷蘭]]人為經營當地的蔴荳社原住民,曾在麻豆設「教會大學」。於1637年4月興建學校及建築教員住宅。到1638年2月,除35呎教會場和181呎校舍外,還有教員舍數間。當時信基督教者已達二千人。 === 鄭氏到清治時期 === 1661年4月,[[鄭成功]]登陸臺灣後,登陸後數日,曾親率部將[[楊英 (臺灣)|楊英]]等人親赴包括麻豆在內四社等地勘察。隨後諭告官兵、家眷:「准就此處擇地起蓋房屋,開闢田地,盡其力量,永為世業」,唯其先決條件「不許混圈土民及百姓現耕田地」。<ref>楊英,《[[從征實錄]]》,臺北:臺灣銀行,1958年。頁187-190。</ref>而從《[[梅氏日記]]》中,可看出鄭氏的拓墾活動刻意避開麻豆等社的態勢。當時自茅尾港(今[[下營區]])到諸羅山(今[[嘉義市]])等地依序發展中,在番人村落中,社外及社內都被耕種。唯有茅尾港以南至普羅民遮城之間,僅有村社與村社之間的鄉村道路旁,有鄭氏王朝軍士拓墾跡象。顯現當時麻豆地區,仍有強大的原住民力量。 [[清代]]以後,[[臺灣漢人|漢人]]在康熙雍正時期已在麻豆東半部,形成以水堀頭為中心、以及虞朝庄等聚落的拓墾區。而麻豆社人也逐漸被漢化,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郁永河]]經過四大社時,看到他們不論男女仍「披髮不褲,猶沿舊習」。到康熙末年時,四大社已經「衣褲半如漢人」。唯當時地方公共事務上,麻豆地區的義渡、寺廟,不是麻豆社「番」負責,就是有社「番」的參與。特別是麻豆社往來南北的灣裡溪渡,以及較北方的鐵線橋渡,直到乾隆六年(1741年)仍由麻豆社人設渡濟人;灣裡溪則是由麻豆社和灣裡社輪流派渡。 隨著康熙雍正時期,麻豆社與四大社原住民遭清廷官方徵召參予平定吞霄社「番」亂及[[朱一貴事件]]等大戰鬥,或者勞役、番餉的徵課以及陋規的索取。使得麻豆社逐漸衰落。清[[乾隆]]以後,(18世紀中葉)[[臺灣漢人|漢人]]勢力在麻豆增長,漢人街庄陸續成立。乾隆六年(1741年),劉良璧的《[[重修臺灣福建府志]]》中仍未出現「麻豆保」,直到乾隆二十年(1755年),「麻豆保」出現在文獻記錄上。顯示麻豆已由原住民轉為漢人主導。麻豆社人則日漸萎縮,並且有移往他地現象。唯從麻豆文衡殿及北極殿的碑文,仍可見麻豆社人活動跡象。麻豆不少廟宇亦建於此時,如護濟宮(乾隆46年)、文衡殿(雍正12年)、北極殿(乾隆16年重建),以及漢化後的[[麻豆尪祖廟]](乾隆44年)。以原麻豆社祖廟[[麻豆文衡殿|文衡殿]](麻豆關帝廟)為例,在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重建時,社「番」雖仍參與,但漢人已顯然成為主要出資者,「番」廟也轉成漢廟。 [[乾隆]]年間,漢人在麻豆的活動已能在水堀頭[[麻豆水堀頭遺址|建造三合土港口]],並建設水堀頭橋及碑文。在遺址出土的三合土建構為麻豆港的遺跡,留有[[乾隆]]乙亥年(乾隆二十年,1755年)由國學生吳仕光等人立的水堀頭橋碑。 19世紀後,麻豆的漢人社會已達另一規模。出現新一批地方家族,如與[[板橋林家]]、[[霧峰林家]]並稱的「麻豆林家」始祖[[林文敏]],即於[[嘉慶]]四年(1799年)渡臺,在麻豆經營糖業、酒業及兩岸貿易。到林文敏於[[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去世時,麻豆林家已成麻豆首屈一指家族。並有能力聘請教師教育後代,使家族成員取得功名。然而漢人社會主宰的麻豆,也顯示原麻豆社人的漢化或遷移他地。如道光末年,[[丁紹儀]]的《[[東瀛識略]]》記載麻豆等社:「均雜處民間,存番無幾;往昔番廬胥成村市,舊社無從蹤跡矣。」 清代漢人在麻豆的產業包括製糖及製酒業,原住民時代只有小規模手工製糖。漢人移民增加後,設置糖廍製糖。如林文敏即以經年累月之積蓄得以獨資開設糖廍。麻豆地區的製糖大家除林文敏外,亦有出身大埕郭家的郭占魁、出身寮仔廍的鄭品、出身安業的李都等。糖廍的設置也使麻豆出現「寮仔廍」、「四六廍」、「廍地」等地名。 === 日治時期 === [[台灣日治時期|日治]]初期仍延襲清國舊制,1898年設「蔴荳辦務署」,明治三十四年(1901),廢縣改置廳及支廳,麻豆歸[[鹽水港廳]]管轄,設蔴荳支廳。 明治三十一年(1898年)10月1日,日本政府於麻豆設置最初學校「蔴荳公學校」(今麻豆國民小學),教場位於今東角里。大正十年4月24日,將女子部分設立為蔴荳女子公學校(今培文國民小學)。 明治三十九年(1906年)12月,[[明治製糖株式會社]]在麻豆總爺設置。由[[澀澤榮一]](任顧問一職)、小川䤡吉(任取締役社長)、(任專務董事)等人出資成立。明治四十四年(1911年)時於溝仔墘庄設立新式製糖工場,稱為總爺製糖所(後來的[[麻豆糖廠]]、現臺南市總爺藝文中心),壓榨能力為1500公噸,明治四十五年(1912年)正式開工製糖。 明治四十二年(1909年),廢除鹽水港廳,蔴荳支廳改隸臺南廳,麻豆分屬蔴荳區、寮仔廍區、佳里興區及安業區。 明治四十三年(1910年),「臺南尋常高等小學校蕭壟分教場蔴荳分離教室」於總爺製糖所廠區內設置。1933年遷校至麻豆街南勢。1941年,校名改稱「麻豆國民學校」(今[[麻豆國中]])。 日治初期,[[林森]]曾客居麻豆。當時林森於日治下臺灣嘉義任翻譯官,與地方仕紳頗有交往。當時以麻豆林家七房的林志圖為最。林志圖頗為富有,當林森欲返回中國參加革命工作而辭官時。林志圖曾贈以二百兩資助。日後國民政府成立後,林志圖於報上得知林森出任國民政府主席,於1930年偕子林士賢至南京會晤林森,請林森栽培林士賢。 [[大正]]9年(1920年),市區改正,臺南廳改臺南州。蔴荳去草字頭改為[[麻豆街]],屬臺南州[[曾文郡]]管轄,麻豆街亦為曾文郡治所在。 [[昭和]]十三年(1938年)3月,日本政府於麻豆街設立[[曾文神社]]。其[[社格]]原為無格社,後於1944年5月28日升格為鄉社。祭神為[[開拓三神]]([[大國魂命]]、[[大己貴命]]、[[少彥名命]])及[[北白川宮能久親王]],例祭日為10月28日。 昭和十三年(1938年)3月31日,臺南州立曾文實踐女學校(今[[國立曾文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簡稱曾文家商)於麻豆街設置。 昭和十六年(1941年)3月1日,[[自來水]]通水。 昭和十六年(1941年)4月22日,曾文專修農業學校(今[[國立曾文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簡稱曾文農工)於麻豆街創校。 [[太平洋戰爭]]末期,日本統治下的臺灣成為盟軍轟炸對象。[[美軍]]亦前來空襲麻豆,當中最受損者為總爺糖廠。在頂街(包括街役場)、下街市場一帶、巷口角一帶夷為平地。當時日軍已喪失空防能力,只能任美軍低飛掃射,及投下燒夷彈或炸彈,人民大多藏在[[防空壕]]過日。麻豆之被炸原因,包括糖廠在附近,為破壞製糖及庫存能力阻止轉於軍方、也包括麻豆菜園多、土井之吊荷外型像高射砲。 === 戰後時期 === [[二次大戰]]後,中華民國接收台灣。11月官派時任麻豆街助役陳西湖接收麻豆街,為「麻豆街代理街長」,1946年撤銷曾文郡役所,改曾文區署,麻豆街改為「麻豆鎮」。1950年「[[臺南縣]]麻豆鎮」成立,陳西湖即出任第一任麻豆鎮長。 1951年,實施地方自治,首任民選鎮長由張拔當選。 白色恐怖時期,麻豆鎮發生政治案件[[麻豆案]] 1956年,麻豆[[麻豆水堀頭遺址|水堀頭遺址]]「龍喉」及「鳳池」出土,地方上展開大規模挖掘,造成地方轟動。據[[吳新榮]]《震瀛採訪錄》記載,當時為[[南鯤鯓代天府]]五王爺指示該地為「龍喉穴」,因此引起信徒挖掘。唯當時時值戒嚴時期,一度引起上級政府注意,初期以為麻豆發生暴動,派治安單位調查,才知道是出於信徒自發的信仰行為。當時臺灣省主席[[嚴家淦]]視察臺南縣時,曾專程到水堀頭視察。在挖掘「龍喉」要將一粒石車從堀底挖上來時,[[臺糖]]麻佳總廠廠長[[於升峰]]在上級授意下,答應出借馬圭車。後挖出十二個大[[石車]]、巨樟、碗片等。引起臺南縣文獻會關注,臺南縣文獻會編纂組長吳新榮與[[盧嘉興]]等人推測這些石車為當時的水利工程。同年,因應南鯤鯓五王回鑾駐蹕麻豆,[[麻豆代天府]](五王廟)重建。 1971年4月11日,麻豆前班農民莊金堯於農田挖掘古井時,出土荷蘭時期的古銅砲,被視為與荷蘭時期設於麻豆社的學校有關。 1999年11月19日,在地方人士爭取下,原[[麻豆糖廠]]辦公建築經[[臺南縣政府]]列為古蹟,定名為南瀛總爺藝文中心。 2008年6月,臺南縣政府在[[麻豆水堀頭遺址]]處整建為「蔴荳古港文化園區」。 2017年11月10日,經臺南市政府核定及公告,全區29里調整為20里、392鄰調整為293鄰。並於2018年1月29日及4月30日分兩階段實施。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73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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