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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苏才翁挽诗二首</big>''' |- |<center><img src=https://pic.baike.soso.com/ugc/baikepic2/0/ori-20190625184203-1166813144_jpeg_400_539_25481.jpg/800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baike.sogou.com/PicBooklet.v?imageGroupId=3838803&relateImageGroupIds=3838803,3195898,3195899&lemmaId=66704#3838803_0 欧阳修]</small>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big>''' |- | align= light| 作品名称: 苏才翁挽诗二首 创作年代:北宋朝代 文学体裁:诗 词 作者:[[欧阳修]] |} '''苏才翁挽诗二首'''是北宋时期政治家、文学家欧阳修的一篇作品。 [[欧阳修]]是在宋代文学史上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领导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的古文理论。他的散文创作的高度成就与其正确的古文理论相辅相成,从而开创了[[一代文风]]。欧阳修在变革文风的同时,也对诗风词风进行了革新。在史学方面,也有较高成就。<ref>[http://www.gushicimingju.com/shiren/ouyangxiu/ 欧阳修简介] 古诗词名句网</ref> ==正文== '''其一''' 握手接欢言,相知二十年。 文章家世事,名誉弟名贤。 可惜英魂掩,惟余醉墨传。 秋风衰柳岸,抚柩送归船。 '''其二''' 雄心壮志两峥嵘,谁谓中年志不成。 零落篇章为世宝,平生风义见交情。 青松月下泉台路,白草原头薤露声。 自古英豪皆若此,哭君徒有泪沾缨。<ref>[https://www.shicimingju.com/chaxun/zuozhe/115.html 「欧阳修」诗词全集 苏才翁挽诗二首] 诗词名句网</ref> ==作者简介== 欧阳修(1007年-1072年),字[[永叔]],号[[醉翁]]、[[六一居士]],汉族,吉州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且在政治上负有盛名。因吉州原属庐陵郡,以“[[庐陵欧阳修]]”自居。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谥号文忠,世称欧阳文忠公。后人又将其与韩愈、柳宗元和苏轼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被世人称为“唐宋散文八大家”。 ==作者生平== 欧阳修四岁丧父,随叔父在现湖北随州长大,幼年家贫无资,母亲郑氏[[以荻画地]],教以识字。欧阳修自幼喜爱读书,常从城南李家借书抄读,他天资聪颖,又刻苦勤奋,往往书不待抄完,已能成诵;少年习作诗赋文章,文笔老练,有如成人,其叔由此看到了家族振兴的希望,曾对欧阳修的母亲说:“嫂无以家贫子幼为念,此奇儿也!不唯起家以大吾门,他日必名重当世。”十岁时,欧阳修从李家得唐《昌黎先生文集》六卷,甚爱其文,手不释卷,这为日后北宋诗文革新运动播下了[[种子]]。 仁宗天圣八年(公元1030年)中进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阳)留守推官,与梅尧臣、尹洙结为至交,互相切磋诗文。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召试学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馆阁校勘。三年,范仲淹上章批评时政,被贬饶州。欧阳修为他辩护,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欧阳修被召回京,复任馆阁校勘,编修崇文总目,后知谏院。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任右正言、知制诰。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参与革新,提出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五年,范、韩、富等相继被贬,欧阳修上书分辩,因被贬为滁州(今安徽滁州)太守。后又改知扬州、颍州(今安徽阜阳)、应天府(今河南商丘)。 皇祐元年(公元1049年)回朝,先后任翰林学士、史馆修撰等职。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八月, 与宋祁同修《[[新唐书]]》,又自修《[[五代史记]]》(即《新五代史》)。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二月,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主持进士考试,提倡平实文风,录取苏轼、苏辙、曾巩等人,对北宋文风转变有很大影响。嘉祐三年六月庚戊,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兼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五年,拜枢密副使。次年任参知政事。后又相继任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英宗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上表请求外任,不准。此后两三年间,因被蒋之奇等诬谤,多次辞职,都未允准。 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实行新法。欧阳修对青苗法有所批评,且未执行。三年,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坚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此年改号“六一居士”。四年六月,以太子少师的身份辞职。居颍州(今属安徽省)。五年闰七月二十三日(公元1072年9月22日),欧阳修卒于家,谥文忠。欧阳修陵园位于河南省新郑市区西辛店镇欧阳寺村。该园环境优美,北依岗阜,丘陵起伏,南临沟壑,溪流淙淙。陵园肃穆,碑石林立,古柏参天,一片郁郁葱葱,雨后初晴,阳光普照,雾气升腾,如烟似雨,景色壮观,故有“[[欧坟烟雨]]”美称,为新郑古代八景之一。<ref>[https://www.gushiwen.org/Author_7250661e86.aspx 欧阳修简介] 古诗文网</ref> ==参考资料== {{Reflist}} [[Category:851 中國詩]] [[Category:820 中國文學總 [論]][Category:821 中國詩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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