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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纳妾</big>''' |- |<center><img src=https://pics5.baidu.com/feed/503d269759ee3d6d28b4316db1a92f244e4ade68.jpeg?token=6939d636267ae3b29c28cc6c0185d909&s=8CA14B964C42F0D4441703A80300300C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59424401899855839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big>纳妾<big>''' 又称娶妾,即纳入作为妾的女性的[[婚外]]性行为。又称[[填房]]。在中国古代存在[[一夫一妻]] [[多妾]]制。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纳妾 <ref>[https://www.hao86.com/ciyu_view_996f0143ac996f01/ 纳妾是什么意思|纳妾的解释是什么]</ref> 俗称 小老婆 雅称 小妾 别称 姨太 ==由来== "妾"字为会意字。从辛,从女。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古代刑刀,表示有罪,受刑;下面是"女"字。合而表示有罪的女子,而有罪之人及沦为奴隶。又称姨太、陪房、偏房、侧室、妾侍,亦有小老婆的俗称,以及如夫人的雅称,主要指一夫一妻多妾制结构中,地位低于妻的婚外女性配偶。 ==发展== 在中国历史上,妾所生的子女称为庶出,正室所生的子女称为嫡出,一般情况下,除非正妻无子女,否则庶出子女没有爵位及宗族继承权。流动财产上庶出子女拥有部分财产继承权,但一般低于嫡出子女。《大明律》规定,"凡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依子数均分。" 在李氏朝鲜,庶出的子女需把父亲、嫡母和嫡出的兄弟姊妹视为主人侍奉。 ==历史沿革== 周代贵族女子出嫁,需要同族姐妹或姑侄陪嫁,称为媵,媵会成为侧室,地位比妾高。后世媵和妾渐渐不分。 《礼记》: "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 ... 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 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 天子有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汉代以后一般的士大夫、平民都只有一个正妻(正室),同时可拥有多个妾。多数正妻是丈夫的第一位配偶。但也有"先纳妾后娶妻"的例子,如章太炎于1892年纳妾王氏,王氏去世后与汤国黎结婚,但只称王氏为妾。 多数朝代都禁止同时拥有多名正室(皇帝的正室为皇后,平民的正室为妻)。很少情况下,会有多个平妻的情况。因此严格的说,在中国历史上,一夫多妻几乎一直是不合理的,也很少发生。其实中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纳妾习俗始于商代。妾的起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买来的为妾。妾可以随意买卖。《礼记》中就多次提到"买妾不知其姓则卜"其吉凶的古老习俗。《淮南子·道应训》载:鲁国法律规定,将散落在各国做妾的妇女赎回国者,可到官府领赏。孔子的大弟子子贡富有而不爱财,赎回许多鲁女却不肯去领赏。孔子对此很不满,他说:"国家的穷人太多,你不肯领赏,今后就不会有人肯做这种事了。"由此可知.当时在外作妾者很多。由于妾的买卖合法,所以有许多公开的拍卖妇女的市场,被卖者"以绿巾裹头,以别贵贱",按等级论价。(《七修类稿))据说"戴绿帽子"这一民间骂人用语就源于此。 私奔来的为妾。《礼记·内则》上明确地说着:"聘则为妻,奔则为妾。一夫一妻制确立之后,只有符合婚嫁礼俗的两性结合,才被认为是合法夫妻。因而,不管男人有没有妻子,私"奔"而来的女子都无法取得妻的地位,而只能是个妾。《左传·昭公十九年》及《史记·楚世家》就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楚平王作为公子的时候逃居蔡国,守边小官的女儿同情他的遭遇,对他细心照料,这位落难公子很受感动,两人结为夫妻。后楚国国内形势发生了变化,这位公子被迎回当了国王,只是把儿子带回国做太子,太子的母亲却因结婚时未行婚礼,只好留在边境做守活寡的妾。司马迁在《史记》中提到孔子乃"野合而生"。原来孔子的父亲叔梁绝是个没落贵族,妻子连生了九女后,他纳了一妾。该妾虽生了个儿子,却是个玻脚。叔梁绝求嗣心切,年近七十,又与少女颜征在"野合",生下孔子后不久就去世了。颜征在死时,由于身份不正,孔子也无法安排她与父亲合葬。孔子成名前为此很受歧视,参加大贵族季氏的宴会时曾被赶出大门。孔子讲自己"吾少也贱",实是有感而发。 抢夺来的为妾。战争中抢夺美女为妾成为寻常的事情。如晋献公攻打骊戎时,就抢来了骊姬和她的妹妹。 妾除了上述几种起源外,还有因媵婚而成为妾侍的。媵婚,是最早的一妻与众妾共事一夫的婚姻方式。 在中国大陆,妾的合法性止于民国政府建立,但真正严格地禁止主要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纳妾制度被废除,真正意义上的妾已经成为历史,但开始有以同居名义纳妾的,即包二奶,民间也称之为"妾"。在香港和澳门等地亦是法例所禁止的,否则是犯上了重婚罪;较为特别的是,香港政府直至1971年才完全废止大清律例,禁止纳妾。 一说古代中国娶妾是因为正室不能生育,传统上有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妻子如未能生育,害怕丈夫绝后,妻子为了维持自己在夫家的地位,所以才出此下策,晋朝时,有人名张硕,"妻无子,娶妾"。但后来却成了男人为了欲念而做的一种行为。另一方面,则认为这是传统社会"男尊女卑"的延伸。亦有人类学方面的观点,认为是生物保存血统的自然性,但此说仍未有充足证据证明。 虽然法律已禁止了"一夫多妻"及"纳妾",但已婚男子有婚姻之外的同居女子的现象还存在着。在中国大陆、香港、澳门称这种现象为"包二奶",被视为是不合法行为。 成语"三妻四妾"、"妻妾成群"就是形容妻子与妾侍很多的意思。 ==參考來源== {{Reflist}} [[Category:揭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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