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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直辖市.jpg|350px|缩略图|右|<big>直辖市</big>[http://www.adwzw.com/uploadfile/2018/0611/20180611054401233.jpg 原图链接][http://www.adwzw.com/show/34609.html 来自 阿达文章网 的图片]]] '''直辖市'''(''' municipality''')是许多单一制[[国家]]的一级行政区之一,多设置于[[大城市]]地区。此名称主要由[[中国大陆]]、台湾、[[越南]]、大韩民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等[[汉字文化圈]]的国家和地区采用。其字面上的意义为:直接由中央政府所管辖、建制的都市。 ==历史== 升格为直辖市往往需要居住的人口较多,且通常在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ref>[http://www.doc88.com/p-1176362571352.html 中国的【市】],道客巴巴,2017-11-13</ref>,取代此1921年《市自治制》所规定的特别市,特别市的地方自治属性也在此法中被大量削弱,市长此后至开放直选前皆改由行政院直接派任(官派简任)。就如同直辖市字面上的含义一样,这种行政区划的概念具有中央集权的色彩。 1990年代,[[大韩民国]]进入全面地方自治时代之后,这一名称被认为不适当而率先更改[[行政区划]]之用语。韩国于1994年12月修改韩国《地方自治法》并改为广域市;同年,中华民国政府制定《直辖市自治法》(现由《地方制度法》取代),将直辖市长改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但直辖市的名称并未更改,而且直辖市在经费及资源的分配上均较其余省辖县市而有优势。[[中华人民共和国]]曾在1950年将直辖市市长改采间接选举(后有间断)。另外,在非汉字文化圈的国家,那些作为一级行政区的大型[[都市]]也常常被翻译做“直辖市”,以独联体国家最为普遍。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由直辖市管辖的次级行政区划有市辖区、[[县]]等;[[重庆]]直辖市还有[[自治县]]的设计。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时,中国大陆共设有12个直辖市,分别为:[[南京]]、上海、[[武汉]](今武汉市一部分)、鞍山、抚顺、[[沈阳]]、本溪、西安、[[北京]]、天津、重庆、[[广州]]。到1950年初,除北京及天津外,皆为大行政区代管。 1950年10月5日,旅大行署区改为东北大行政区代管的旅大直辖市。1952年11月15日,南京直辖市市降为[[江苏省]]省辖市。1953年7月8日吉林省[[长春市]]和松江省哈尔滨市升格为直辖市。1954年6月19日,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长春、[[哈尔滨]]、[[西安]]、武汉、广州、重庆直辖市皆降格为省辖市。1958年,[[天津]]直辖市降格为河北省辖市,至1967年恢复。 1997年3月14日重庆市重新恢复直辖市建制<ref>[https://www.lssdjt.com/d/19970314.htm 1997年3月14日 重庆直辖市设立],历史上的今天</ref>。 ==视频== ===<center> 直辖市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四大直辖市分别是哪几个</center> <center>{{#iDisplay:v0860gbdedb|560|390|qq}}</center> <center>直辖市的来源是什么呢? </center> <center>{{#iDisplay:x3012a463me|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540 社會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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