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6.68.10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深圳性奴案 的原始碼
←
深圳性奴案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深圳性奴案</big>''' |- |<center><img src=https://i1.sinaimg.cn/ent/m/2008-06-13/U1584P28T3D2059796F524DT20080613203741.jp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www.people.cn/404/error.html 来自 网络网 的图片]</small> |} '''<big>深圳性奴案<big>''' 龙 岗警方通报称,2月28日下午,接到一女子韩某报警称在坂田万科第五园被人非法拘禁并[[性侵]], 当日警方已经介入展开全面调查。嫌疑人陈某,从日本留学回来,在网络上交友结识受害人,涉嫌非法拘禁和强奸罪,警方已通缉及追逃。此案涉及隐私警方不便透露。 该女子被囚禁在小区某房间地下室,直到28日,邻居见她几乎裸身只穿一件大衣逃出,并求助管理处,报警之后警察到现场时,施暴男子已不知去向。2013年3月15日,深圳性奴案嫌犯以强奸罪等罪名被批捕。 6月30日,龙岗区检察院正式以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四项罪名控告该案件嫌疑人陈某。 2014年1月27日,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年。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深圳性奴案 <ref>[https://baike.so.com/doc/5337872-5573311.html 深圳性奴案]</ref> 受害者 一名女子 犯罪嫌疑人 陈某 发生时间 2013年3月7日 ==事件爆料== 最先爆出这起"性奴案" 的是万科第五园一期的业主。 2013年3月7日上午8时33分,网友"cwjhbfye"在房网论坛上发文《一期小滑梯那里用狗笼关押裸体女人》,帖文中称,案件都发生好几天了,公安便衣民警在小区蹲点3天,但还是没有抓到变态男。发帖人称,女子是一名正常人,被变态男调戏完后就一直关在狗笼里,"有点类似于去年的性奴事件,只是这女的命大而已,竟然跑出来了"。 此帖引发诸多关注,不少人在后面跟帖,纷纷对小区安全状况表示忧虑。变态男是小区业主还是租户?男子家中每天都拉着窗帘,里面到底什么状况? ==事件调查== '''事件原委''' 住在该小区的业主林先生称,涉事的住宅是复式结构,配有地下室。记者从该房后面打开地下室的玻璃窗,里面是一个洗手间,不能看到更多细节。 据目击者说,案发后,民警从房内抬出一个1米多宽的狗笼,笼子中还放着棉被等生活用品。 被害人被关的这几天为何不大声呼救?有业主说,他的小孩每天都要去该门前的儿童滑梯上玩,根本没发现过异常,"只是觉得这家阳台上的窗帘白天都是关着的"。 不少业主对该房住户好奇,大家都觉得这户人家很奇怪,在家中关起门养大狗,平时屋里灯光很弱,看不清楚里面的状况。在房网论坛上,网友"witchface"称:"之前住他家隔壁,他家一直很有问题,房子是租的,只有一个男人,却住着至少5个女人。" 随着嫌疑人陈某的被抓,万科第五园发生的涉嫌非法拘禁和强奸案暂告一段落。不过,昨日,警方称,据嫌疑人陈某交代,其承诺提供9000元给韩某以让她从福建飞来深圳后,他将韩某囚禁2天,后韩某趁其不备逃出。而陈某踏上逃亡路后,利用手机远程端口监控住处,得以躲过便衣蹲守围捕。 受害人福建打"飞的"来深 "深圳微博发布厅"就发布消息,万科第五园非法拘禁和强奸案的嫌疑人陈某已经被带回深圳。记者从贵阳警方获悉,嫌疑人陈某昨日中午被带回深圳,在回深之前,龙岗警方已经对陈某进行讯问并形成了笔录。 龙岗警方迅速叫来受害人韩某核实相关情况,但令人意外的是,韩某对该案件不怎么愿意开口。而此前,根据警方的通报,2月28日17时许,龙岗分局坂田派出所接到事主韩某(女,17岁,湖南人)报警,称其被强奸和非法拘禁,当日警方已经介入展开全面调查,嫌疑人陈某涉嫌非法拘禁和强奸罪。 3月12日,陈某在贵阳落网时,在当地警方审讯下,交代了与韩某的交往过程。记者昨日上午获得一份信息,显示出陈某与女事主早在2013年的1月份开始认识。当时,陈某在一个网站上发现这样一个帖子:"爷爷重病需要2万元医药费,家庭贫困,为了能给爷爷治病,谁愿意帮我,我愿意把自己的第一次献给好心人。"留下落款的是一个姓柳的女子(韩某所持有的假身份证件)。 一般网友碰到这种以身相许的帖子,或多或少会疑虑一番。但陈某很快就跟韩某接触上,经过一番嘘寒问暖,陈某陆续向韩某的银行账户存了千余元钱。到今年2月20日左右,陈某表示愿意给韩某2万元钱,韩某则要按照自己所说的献出第一次。双方商量由陈某买飞机票,到深圳后,陈某预先支付9000元,事后支付尾数。至于是否已经给了9000元给韩某,或者韩某到了万科第五园齐云斋后,是否真有交易或者还发生了意外的非法拘禁和强奸行为,因女受害人目前并不愿开口,暂无法核实。 受害人确定屋内无人才逃出 就这样,2月26日晚上,韩某从福建乘坐飞机到达深圳,陈某亲自到机场接。当然两人就一起住在万科第五园的住房里。随后的陈某就玩起了性虐待,将赤裸的韩某手脚铐起来,再装进布袋子吊了起来。从26日被关,韩某就一直被装在袋子里吊起来。 由于陈某可以用手机远程端口监控住处,随时可以看到韩某动静,为何又让韩某逃脱?原来陈某多次试验,让韩某总结出经验判断陈某是否已经走远。 其间,陈某就威胁韩某要听话,否则就会对她不利。两天内,陈某假装关门外出,但实际上是在门口外面用手机观看室内情况。只要发现韩某有挣扎的状况,陈某就进去教训韩某,并警告韩某不要乱动。几番试验下来,就算陈某关门出去,韩某呆在布袋子里都不敢动。 2月28日下午,陈某外出。韩某先挣扎一下,发现陈某没有回来。过一阵子,韩某再挣扎一下,陈某还是没有回来。判断陈某真的走远了,韩某就拼命挣扎,绳子不堪重负,被挣断。这样,韩某得以钻出来,开门逃脱。 嫌疑人逃亡路上监控警察办案 话说韩某逃出后,坂田派出所便衣还在小区里蹲守准备抓人,可就抓不到陈某,他怎么会躲起来?陈某坐在贵阳审讯室里称,用手机看到所有在他房屋附近活动的人,包括记者。 陈某在家里隐蔽处装有网络摄像头,并且在手机上装有端口软件,被他软禁在家中的韩某,只要他想看就能看到动静。28日傍晚,注意到韩某已经赤身裸体逃出时,陈某很快就开始逃亡。狡兔三窟的他,平时就有准备,他用大袋子装上100扎现金,开始向广东和广西边界走。 嫌疑人持多个假身份证迷惑警方 使用过多个假身份证的陈某,刚开始还迷惑了警方。陈某逃到广西后,估计警方已经开始布控抓他,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危险,于是用钱在当地购买了一辆小车继续跑路。到了贵阳时,深圳警方的协查通报已经传遍全国,同时标注上陈某所持有的假身份证。贵阳警方最终得以在收到协查通报2小时内,在某酒店抓到陈某。警方从陈某所持有的手机上,果真发现了有远程监控端口,可以从手机上看到其在坂田家中的情形。 嫌疑人曾因玩SM被拘状告警方 在贵阳被抓的陈某,刚被抓时还很强硬。他说已经将深圳公安告上了法庭,他也要告贵阳公安乱抓人。南都昨日获得资料显示,陈某在2012年6月13日被龙岗公安分局行政处罚15日,其原因就是"2012年3月份开始,违法人员陈某通过网上中介认识年轻女子,并用SM器具对见面的女子进行猥亵。" 陈某在被行政拘留15日之后,就以龙岗警方乱抓人,办错案为由,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龙岗公安分局,要求龙岗警方给予赔偿。该案2月26日在中院开庭,当天下午开完庭,陈某就前往机场接从福建坐飞机而来的韩某。 '''警方通报''' 被囚少女夜场讨生活 因持假身份证被拘15天 年仅17岁的韩某是湖南人,但在福建的夜场讨生活,后通过福建某交友网"寻找SM"之类的帖子认识嫌疑人陈某,然后乘飞机从福建来到深圳,钱也确认是陈某出的。根据陈某的供述,他以9000元的价格将韩某约到深圳从事某种交易,他认为自己是花钱买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警方发现,被解救的韩某持有一名姓柳女子假身份证件,让警方觉得她也不简单。持有假身份证的韩某因未满18岁,只得处以行政拘留15天,但不予执行,目前在配合警方调查。 '''嫌犯落网''' 深圳万科第五园小区地下室发生的涉嫌强奸和非法拘禁案已告破,嫌疑人陈某(辽宁沈阳人)于12日11时许在贵阳被抓。犯罪嫌疑人在逃窜期间,多次变换身份和停留地点,经过专案组连续12天的缜密侦查,转战广州、广西梧州、桂林等多地,于3月12日11时许在贵州省贵阳市将陈某抓获。有关侦查取证工作正有序开展。 ==參考來源== {{Reflist}} [[Category:揭密生活]]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深圳性奴案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