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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快乐与众乐主义'''<br><img src="https://images.pexels.com/photos/9757234/pexels-photo-9757234.jpeg?auto=compress&cs=tinysrgb&w=600&lazy=load"width="280"></center><small>[http://uuhy.com/html/22946.html 圖片來自免费素材网]</small> |} '''《快乐与众乐主义》'''是[[中国]]当代作家张中行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快乐与众乐主义=== 上面说到生比死好,苦少比苦多好,这就理说是由义跳到利。为了避免误会,我们可以不用利,而用[[道德]]哲学中习用的说法:生活现象虽然多到无限,而所求不过是快乐(偏于[[心理学]]的[[说法]]);或者说,评定行为的善恶或对错,应该以能否去苦得乐为标准(偏于道德哲学的说法)。与行义相比,这种求乐的想法也许更接近常识。当然,问题也不少。一是乐与义有时候冲突(小如酗酒,大如吸食毒品),怎么办?二,乐与品德像是没有[[血肉联系]]。没有联系,它就有可能被赶到道德规律之外,还会有道德规律之外的评价行为的[[标准]]吗?三,乐有人己之间未必协调的问题,如争夺心爱之人或物就是这样,甲乐则乙苦,甲苦则乙乐,怎么办?边沁主义就是想解决这最后一种困难,它把乐的范围扩大,说道德哲学所谓善,应该指能够使最大多数人得到最大幸福的行为。这样,乐在人己之间不能[[协调]]的时候,就可以用计量的办法来解决(自然还难免有算不准的问题)。边沁这种想法,过去称之为功利主义,其实也是古已有之,就是《孟子》的“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不若与众。”(《梁惠王下》)可以称之为“众乐主义”。众乐主义是“量”的原则的扩大:一方面,就己身说,一分乐不如两分乐,两分乐不如三分乐;另一方面,就社会说也是这样。兼及社会,肯定了利他,可以使道德规律找到更稳固的[[基石]]。可是以乐为值得追求的价值,终归是,就己身说容易圆通,因为有“实感”为证;推到己身以外,找理由就不容易,因为没有实感为证,尤其是人己苦乐不能协调的时候。此外还有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是四,量的原则难得普遍实用,因为有许多事是虽乐而不当做。写《逻辑系统》的小穆勒是边沁主义者,也承认快乐有高下之分。常识也是这样看,如平时,赌博与读诗之间,乱时,整人与宽大之间,绝大多数人认为前者卑下而后者[[高尚]]。可是这样一来,量的原则就不得不同质的原则平分秋色,作为评价的原则,允许[[平分秋色]],它就完了。五,还是就常识说,人的日常活动,有不少显然与求乐无关,小的,如挤向前看车祸,大的,如已经苦于不能教养还要生育,等等,都属于此类。有不求乐的行为,而且为数不小,这就使我们不能不推想,人生活动的种种花样,如果有动力,或说有所求,这动力或所求,也许是比快乐更为根本的什么。 <ref>[https://www.sanwenzx.com/jingdian/mingjia/2010/15161.html 散文在线网]</ref> ==作者简介== 张中行,原名张璇,学名张璿,字仲衡,出自《尚书》“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 ==参考资料== {{Reflist}} [[Category:820 中国文學總論]] [[Category:825 中國散文論;語體文論;新文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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