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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常先'''是宋朝官员。 [[张叔夜]]第三子。[[秦桧]]与其父友好,因此重用他。<ref>《夷坚丙志》卷十六</ref>绍兴二十五年.除江西转运判官。豫章太守(今江西南昌)[[张宗元]]因悖逆秦桧。[[秦桧]]下令张常先陷害他<ref>《宋史- 卷三百六十一》:“张常先使江西,治张宗元狱,株连及浚,捕赵鼎子汾下大理,令自诬与浚谋大逆,会桧死乃免。”</ref>,常先写信给江州(今江西九江)通判[[叶义问]],要其拘留宗元,叶义问对此责问常先,曰:“吾甯得罪,不爲不祥。”。 ==参考资料== {{Reflist}} [[Category:宋朝 人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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