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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1.itc.cn/q_70/images03/20230131/6d7e212aacb54853b0a8c8f717e51d8d.png width="35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635904685_121123795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引航费'''是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一个专有名词。 汉字作为一种形、音、义三位一体的[[符号]]系统<ref>[https://www.sohu.com/a/210549791_680258 汉字——中华文化的独特符号],搜狐,2017-12-14</ref>,源于日月鸟兽之形,作为中华文明之标志<ref>[https://www.sohu.com/a/437797930_120142689 汉字——中华文明的基因],搜狐,2020-12-12</ref>,连接中华[[民族]]的历史、现在和未来,方正之间充满美感。 ==名词解释== 引航费,指的是国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时,一般均是被强制引航的,为此船方必须支付按港口引航规定的引航费。各港的引航费计征办法也不一致,有的按船舶吨位计收,有的按船舶吃水和吨位双重[[因素]]计收。 引航费收费相关政策 政策依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22〕26号) 政策内容: 调整引航(移泊)费计费结构,分类降低以下港口的航行国际航线船舶的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具体如下: (一)深圳港、湄洲湾港、日照港、锦州港,降低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15%,即按《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中表5(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港口收费基准费率表)编号1(A)规定费率的85%计收;引航距离在10海里及以内,且引领船舶超过120000净吨的引航费按41650元计收。 (二)上海港、宁波舟山港、大连港、唐山港、青岛港、连云港、湛江港、福州港、防城港、威海港、黄骅港、烟台港、厦门港、泉州港,降低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10%,即按《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中表5(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港口收费基准费率表)编号1(A)规定费率的90%计收;引航距离在10海里及以内,且引领船舶超过120000净吨的引航费按44100元计收。其中上海港在2023年12月31日前按降低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5%执行,2024年1月1日按降低10%执行。 执行时间: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参考文献== [[Category:800 語言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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