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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祝'''== '''[[嵩祝]]'''({{bd|1657年||1735年||}}),[[滿洲]][[镶白旗]]人,[[清朝]]政治人物,[[赫舍里氏]],父亲岱衮。 [[顺治]]十八年(1661年),袭封[[骑都尉]]。[[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由[[佐领]]护军参领擢升[[内阁学士]]。和[[侍郎]]珠都纳等会同盛京將軍,发海运米一万石赈济[[盛京]]灾民。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随[[康熙帝]]亲征[[准噶尔部]][[噶尔丹]],受命分管[[正黄旗]]行营,率军到[[克鲁伦河]]。回师,和[[内大臣]]长泰统领后队,接收西路军营奏章。同年,改为[[护军]][[统领]]。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从康熙帝征伐噶尔丹到[[宁夏]],奉命参赞昭武将军喀斯喀军务,追击噶尔丹。康熙四十年(1701年),任[[正黄旗]][[汉军]][[都统]],改任[[广州将军]]、传檄[[广东]]、[[广西]]、[[湖南]]官兵镇压[[瑶族]]百姓起事,然后加以招抚。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任[[奉天将军|都統署理盛京將軍]]。康熙五十年(1711年)十月丁巳,接替[[貝和諾]],擔任[[清朝禮部尚書列表|清朝禮部尚書]],后遷[[文華殿大學士]]。由[[赫碩咨]]接任[[禮部尚書]]。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雍正帝]]即位,加[[太子太傅]],任纂修圣祖实录和重修[[玉牒]]总裁。雍正五年(1727年),因为徇私让[[贝子]][[苏努]]借放库银,被夺官。 ==生平== 嵩祝袭职,康熙九年,管佐领。 二十三年,迁护军参领。 三十三年,擢内阁学士。 三十四年,盛京旱,命与侍郎珠都纳偕往,发海运米万石散贫民,万石平粜。还京,命复偕珠都纳往开原等散米。上谕曰:“将军等请散米,但言兵不言民。此皆朕赤子,当一并给与,月与米一斗五升,至来岁四月。”嵩祝等散米如上指,事毕还京师。 三十五年,上亲征噶尔丹,嵩祝管正黄旗行营。师还,命统后队缓行,待西路章奏。迁兵部侍郎,改护军统领。 三十六年,复扈上出塞驻宁夏,命昭武将军喀斯喀等穷追噶尔丹,嵩祝参赞军务。噶尔丹窜死,师至摩该图,引还。 四十年,迁正黄旗汉军都统。广东官兵剿连州瑶失利,命嵩祝偕副都统达尔占、侍郎傅继祖往会总督石琳,调广西、湖南兵进剿,即授广州将军。濒行,上谕以相机招抚。 四十一年,师次连州,檄三省官兵分布要隘。瑶人剃发请降,执戕官兵者九人诛之。师引还,调正红旗。 四十八年,署奉天将军。海盗舟泊双岛,挟火器出掠,遣兵击杀三十余人,得其舟一。疏请山东水师兼巡奉天属金州铁山,又请选盛京满洲兵千人习鸟枪,设火器营,皆从之。迁礼部尚书。 五十一年,授文华殿大学士。 五十五年,上幸热河,嵩祝从。久不雨,上忧旱甚,遣嵩祝还京师,察诸大臣祈雨不躬至者劾奏。 六十一年,世宗即位,加太子太傅,修圣祖实录及玉牒,并充总裁。 雍正五年,奉天将军噶尔弼奏贝子苏努为将军时,借放库银三万余,嵩祝坐徇隐,夺官。 十三年,卒,年七十九。 ==参考资料== *《[[清史稿]]》卷267 列传五十四 *《[[清史稿]]》卷一百七十八至一百九十六·部院大臣年表 *[[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一冊·部院大臣年表 {{-}} {{start box}} {{s-off}} {{succession box|[[貝和諾]]|[[赫碩咨]]|[[清朝禮部尚書列表|清朝禮部滿尚書]]|<small>康熙五十年十月丁巳 - 康熙五十一年四月乙亥</small><br /><small>1711年11月11日 - 1712年5月27日</small>}} {{end box}} [[Category:清朝军政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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