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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国忌休务.jpeg|有框|右|<big></big>[https://img12.360buyimg.com/n1/12827/deb0f01e-d659-49bc-b1f2-6a209a5b6b2b.jpg 原图链接][https://item.jd.com/10110847.html 来自 京东商城;京东多媒体网 的图片]]] 《'''国忌休务'''》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随笔]]》卷三。 ==原文== 《刑统》载唐大和七年敕:“准令,国忌日唯禁饮酒举乐,至于科罚人吏,都无明文。但缘其日不合釐务,官曹即不得决断刑狱,其小小笞责,在礼律固无所妨,起今以后,纵有此类,台府更不要举奏。”《[[旧唐书]]》载此事,因御史台奏均王傅王堪男国忌日于私第科决作人,故降此诏。盖[[唐朝|唐]]世国忌休务,正与私忌义等,故虽刑狱亦不决断,谓之不合釐务者此也。今在京百官,唯双忌作假,以其拜跪多,又昼漏已数刻,若单忌独三省归休耳,百司坐曹决狱与常日亡异,视古谊为不同。元微之诗云:“缚遣推囚名御史,狼藉囚徒满田地,明日不推缘国忌。”又可证也。 ==译文== 《刑统》 记载[[唐文宗]]大和七年敕书:“标准法,国家的忌日,只禁止饮酒奏乐,至于处罚百姓和官吏,没有明文规定。但由于这天不该处理事务,所以官府就不能判断案件,但小的责罚,在礼制和[[法律]]上都没有妨碍,从今以后,纵有此类事情,御史台府不要检举。”《 旧唐书》记载这事,因为御史台检举均王师傅王堪的儿子,国忌日那天在私宅处罚工匠,所以才颂布这个诏书。大概唐代国忌日不处理事务,正合私一样,所以虽是刑事案件也不判断,诏书说不该处理事务,就是指这个。现在在京城的众官,只有双忌日放假,因为跪拜太多,又时间过了几刻,如果是单忌日,就只有三省官员休休息了,其他百官上班断案,与平常日子没有两样,比古代制度有所不同。元微之诗说:“抓人判案名为御史,囚徒狡狈满地都是,明天放假因为国忌日。”可以为证。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ref>[https://www.sohu.com/a/282844884_110078 洪迈—南宋著名文学家],搜狐,2018-12-19</ref>。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 《容斋随笔》分《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书未成而作者过世,故《五笔》仅为十卷。这部书内容范围颇广,资料甚富,包括经史百家、[[文学]][[艺术]]、宋代[[掌故]]及人物评价诸方面内容。它对后世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ref>[https://www.sohu.com/a/237094016_556665 【好书推荐】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搜狐,2018-06-21</ref>推它为南宋笔记小说之冠。 ==视频== ===<center> 国忌休务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容斋随笔》</center> <center>{{#iDisplay:i3154x8xzuo|560|390|qq}}</center> <center>《容斋随笔》等古籍发行</center> <center>{{#iDisplay:r0864ssi9i5|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850 各地方文學;各民族文學;各體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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