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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印巴分治'''<br><img src="https://www.mapsofindia.com/ci-moi-images/answers/2020/04/map-of-india-depicting-states-and-union-territories-sharing-border-with-pakistan-768x737.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mapsofindia.com/answers/geography/which-states-share-boundaries-with-pakistan/attachment/map-of-india-depicting-states-and-union-territories-sharing-border-with-pakistan/ 圖片來自mapsofindia]</small> |} '''印巴分治'''(Partition of India;भारत का विभाजन,''Bhārat kā Vibhājan'' 或 हिंदुस्तान का बटवारा,''Hindustān kā Batwārā'';[[印度斯坦語]]:ہندوستان کی تقسیم,''Hindustān ki Taqseem'';تقسيم ہند,''Taqseem-e-Hind'' )是指于1947年8月14日和15日发生在[[印度次大陆]]的历史事件,由於人數較多的印度教徒和人數較少的伊斯蘭教徒之間的宗教對立日益激化,[[大英帝國]]統治下的[[英屬印度]]解體,誕生[[印度聯邦]]和[[巴基斯坦自治領]](包括今日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國大部分地區)的兩個新國家。分治後又有[[印巴統一]]的思潮和嘗試。 協議還包括了印度政府部門的資產、包括印度公務員、印度陸軍、皇家印度海軍、印度鐵路和中央財政,以及其他行政服務。印巴分治使得[[印度]]和[[巴基斯坦]]獲得了獨立,然而兩國的對立直至今日都在繼續。因兩國戰爭而流離失所者達一千二百五十萬,傷亡估計達數十萬到一百萬不等(大多數人估計於1947年間越過印巴邊境的人數約有一千萬到一千二百萬不等)。各土邦可自行決定是加入印度或巴基斯坦或選擇獨立。分治条款既未涉及[[孟加拉国]]的独立问题,也没有谈及英属印度管理下的[[斯里兰卡|锡兰]]和[[缅甸]]分治问题。缅甸于1948年1月4日独立,锡兰于1948年2月4日独立;孟加拉国随1971年的[[孟加拉国解放战争|孟加拉国独立战争]]之后自巴基斯坦独立。[[尼泊尔]]、[[不丹]]曾为英国的[[保護國]]<ref>[https://www.moedict.tw/~%E4%BF%9D%E8%AD%B7%E5%9C%8B 保護國],moedict</ref> ,但一直不属于英属印度,不受分治相关条约影响。由于当时分治条款只涉及现代的[[印度]]和[[巴基斯坦]]二国的划分问题,汉语常称之为“'''印巴分治'''”。 === 「兩國論」 === [[英國]]雖然在[[二戰]]中取得勝利,然而其國力在戰爭中嚴重受損,失去了其大國的地位。加之[[非殖民化]]運動的興起,英國最大的[[殖民地]]英屬印度的解體已經不可避免。然而,在當時的印度,[[多數派]][[印度教徒]]和[[少數派]][[伊斯蘭教徒]]之間的對立日益激化,特別是以[[穆罕默德•阿里•真納]]為領導者的[[全印穆斯林聯盟]]在1940年的拉合爾決議上鼓吹「'''二民族論'''」,強烈主張印度教徒和伊斯蘭教徒的分離。一些歷史學家則認為,真納是以獨立作為要挾,換取西部穆斯林較多的省份獲得更多的自治權。[[圣雄甘地]]強烈反對這些分離思想,提倡實現[[統一印度]]。[[印度國民大會黨]]也出於[[政教分離]]和[[世俗主義]]的立場而對因[[宗教]]的分離表示謹慎,[[印度共產黨]]和印度民族主義者雖然也有各自的反應,但都未能阻止分裂的大勢。 === 分割的確定 === 英國在當時規劃了由印度教徒較多的地區的[[印度斯坦]]、伊斯蘭教徒較多的地區的巴基斯坦、同時保留各[[土邦]],由這三者組建獨立的「[[印度联邦]]」的獨立方案,但未能獲得共識。因此,末代[[印度總督]][[路易斯•蒙巴頓]]放棄了將印度統一的計劃。1947年6月4日,蒙巴頓聲明將在這一年的8月15日通過將英屬印度分為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個國家的方式來實現印度的獨立(也包括[[印度高等文官]]、[[印度軍队]]、[[印度鐵路]]的分割)。另外,獨立後的政治框架暫時按照英國制定的1935年印度統治法實施。7月18日實施的1947年印度獨立法規定,英屬印度分為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個新國家,兩國在各自的[[憲法]]([[印度憲法]]及[[巴基斯坦憲法]])實施之前是[[英聯邦]]的[[自治領]](和[[加拿大]]及[[澳大利亞]]地位相同,在[[國際法]]上是[[獨立國家]])。 === 雷德克里夫線 === 蒙巴頓宣稱將實施分治到實際分治只有兩個月多的時間。而伊斯蘭教徒占多數的地區分別在英屬印度東西兩地也是嚴重的問題。因此,西部的[[旁遮普]]地區和東部的[[孟加拉]]地區被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國分割。旁遮普地區被分為[[旁遮普省]]和[[旁遮普邦]](之後又分為[[哈里亞納邦]]、[[喜馬偕爾邦]]和[[昌迪加爾]]),孟加拉地區則被分為[[東巴基斯坦]]和[[西孟加拉邦]]。而劃分界線的工作是由之前和印度毫無關係的[[英國邊界委員會]]主席[[西里爾•拉德克利夫,第一代拉德克利夫子爵|西里爾•雷德克里夫]]擔任的,因此這條分割線(分離独立後即是兩國的[[國境]])被稱為[[雷德克里夫線]]。這條分割線直到獨立当天才公佈。孟加拉地區的劃分接近1905年的[[孟加拉分割令]],旁遮普地區由於過去並未進行過分割,發生了大規模的混亂。 === 混乱及衝突 === 在這兩個地區,居住在印度教徒地區的伊斯蘭教徒逃往伊斯蘭教徒地區,而伊斯蘭教地區的的印度教徒和[[錫克教]]徒則逃往印度教徒地區。這番遷移中不少都是強制遷移,使進行遷移的人們[[難民]]。短時間內的大規模人口流動引發了大混亂,特別是在旁遮普地區,兩教徒之間發生了難以計數的衝突和[[暴動]]、[[屠殺]]以及[[報復]]。據[[理查德•西蒙茲]]的研究,即使是最保守的估計,也有至少50萬人在衝突中喪生,一千二百萬人無家可歸。在這時兩者之間產生的不信任和憎惡對之後的印巴關係都產生了影響。在[[加爾各答]],由於[[甘地]]的努力,屠殺逐漸得到控制。 == 結果 == 巴基斯坦在8月14日宣佈獨立,印度則在8月15日宣佈獨立。真納成為[[巴基斯坦總統|巴基斯坦總督]],[[賈瓦哈拉爾•尼赫魯]]則成為新生獨立印度的[[印度總理|總理]]。然而,實現獨立的過程,以及獨立后兩國的歷史都並不平坦。許多宗教移民在來到印度或巴基斯坦之後都面臨融入當地社會的困難。不同宗教教徒之間的衝突和種族清洗仍有發生。 === 大都市貧民窟 === 對保守派英國人來說,印巴分治印證了之前印度總督[[第一代凱德爾斯頓的寇松侯爵喬治•寇松|寇松侯爵]]的發言,[[大英帝國]]不再是世界強國。而逃往印度的印度教徒及錫克教徒難民,以及逃往巴基斯坦的伊斯蘭教徒難民大多集中在[[德里]]、[[孟買]]、[[加爾各答]]、[[卡拉奇]]、[[拉合爾]]、[[達卡]]等兩國的大都市。在這些大都市因此產生了巨大的[[貧民窟]],兩國產生了巨大的都市貧困階級,成為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 宗教因素 === 於1906年,[[全印穆斯林聯盟]](AIML)已在達卡成立。穆斯林懷疑印度國大黨的大多数成员为印度教徒。穆斯林抱怨在国大党中穆斯林成員沒有与印度教成員相同的權利。因此在各个时期提出了不同的方案。[[阿拉马•伊克巴勒]]在1930年穆斯林聯盟就職演說中提出,在印度教為主的印度次大陸中,有必要成立一個獨立的穆斯林國家。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710-799 史地類:世界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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