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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萧永藻.jpg|缩略图|右|萧永藻|[https://timgsa.baidu.com/timg?image&quality=80&size=b9999_10000&sec=1553669133467&di=e5c517fff70456e13cca714f84921c40&imgtype=0&src=http%3A%2F%2Fimages.dtcoalmine.com%2Fimages%2F2015-11-09%2F1447029527223.jpg 原图链接][http://www.dtcoalmine.com/102604/87807.html 来自中华百廉故事的图片]]] '''[[萧永藻]]'''({{bd|1644年||1729年|catIdx=X徐}}),汉军镶白旗人。清朝[[康熙]]、[[雍正]]年间政治人物。 萧永藻为[[荫生]]出身,补刑部笔帖式。康熙十六年(1677年),授[[内阁中书]],迁[[礼部]][[员外郎]],继承其父[[佐领]]职位。历任郎中、御史、[[顺天府]]尹。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擢升[[广东]][[巡抚]]。四十五年(1706年),迁[[兵部]][[侍郎]]。次年擢左都御史,迁[[兵部尚书]]。四十九年(1710年),调任[[吏部尚书]],不久被授予文华殿[[大学士]]。五十六年(1717年),位列[[议政大臣]]。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雍正帝|世宗]]即位,加[[太子太傅]],奉命守护康熙帝[[清景陵|景陵]]。[[雍正]]五年(1727年)被夺官,继续护陵。两年后卒,享年八十六。《[[清史稿]]》有传。<ref>《清史稿·卷267·列传五十四》:萧永藻,汉军镶白旗人。父养元,管佐领。永藻自廕生补刑部笔帖式。康熙十六年,授内阁中书,迁礼部员外郎,袭佐领。迁郎中,监湖口税务。授御史,再迁顺天府尹。三十五年,擢广东巡抚。疏言:“钱多价贱,每千市价三钱二三分,兵领一两之饷,不及数钱之用。民亦因钱贱,货物难行。请暂停鼓铸。”又疏言:“开山发矿,多人群聚,良莠淆杂,臣通饬严禁。近有长宁匪徒集众私采,知县尤鹏翔请饬部议处。”鹏翔坐夺官。<br>三十九年,给事中汤右曾劾永藻与总督石琳于黎人争斗事,迟至一载始行具题;纵属吏朘民,民困而为盗,海则电白、阳江,山则英德、翁源,横行劫掠。上命与广西巡抚彭鹏互调,入觐,上谕当命效鹏所行,并诫荐举当择清廉。四十五年,迁兵部侍郎。湖广总督石文晟劾容美土司田舜年不法,命左都御史梅鋗、内阁学士二格往谳,与文晟异议;复命永藻与大学士席哈纳、侍郎张廷枢覆谳,还奏舜年已死,无诸僭越状。<br>四十六年,擢左都御史,迁兵部尚书。四十八年,湖南巡抚赵申乔与提督俞益谟交恶互劾,命永藻偕副都御史王度昭往按,得益谟违例缺兵额状,申乔事事苛求,非大臣体,并拟夺官,上罢益谟,留申乔。四十九年,调吏部,旋授文华殿大学士。五十六年,列议政大臣。<br>六十一年,世宗即位,加太子太傅,命驻马兰峪守护景陵。雍正五年,宗人府奏护陵宗室广善越分请安,永藻不先阻,当夺官,上责永藻自恃其有操守,骄矜偏执,惟知阿谀允{{PUA|}},长其傲慢狂肆之罪,如议夺官,仍命护陵自效。七年,卒,年八十六。</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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