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風險
簡介
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方面的規定:經營風險源於對被審計單位實現目標和戰略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情況、事項、環境和行動,或源於不恰當的目標和戰略。迴避風險是指主動避開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它適用於對付那些損失發生概率高且損失程度大的風險,如考慮到游泳時有溺水的危險就不去游泳。雖然迴避風險能從根本上消除隱患,但這種方法明顯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其局限性表現在,並不是所有的風險都可以迴避或應該進行迴避。如人身意外傷害,無論如何小心翼翼,這類風險總是無法徹底消除。再如,因害怕出車禍就拒絕乘車,車禍這類風險雖可由此而完全避免,但將給日常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實際上是不可行的。
評價
經營風險的基本分類就其形成的原因與結果來看,可分為:1.純粹風險與投機風險。這兩種風險的區別是風險所致的結果不同。純粹風險所致的結果只有兩種,一是遭損,二是無損。如企業經營中的運輸風險,財產風險,職工安全風險。投機風險所致的結果就有盈利、保本或虧損三種。如證券投資風險,外匯交易風險,營銷風險等。2.靜態風險與動態風險。這兩種風險的區別是風險形成的原因不同。靜態風險是指由於自然力量或人們的錯誤行為所造成的,動態風險則是由於經濟或社會結構的變動所致。前者如地震、海難事件等,後者如匯率變動,稅制改革,能源危機等等。對於正在迅速增長而社會環境又處於迅速變化之中的中國企業界來說,經營風險往往是由多種原因所致。因此,企業經營風險的會計對策也應是多元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