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詩十二首·其一(陶淵明)
雜詩十二首·其一 |
作品名稱:《雜詩十二首·其一》 創作年代:東晉 文學體裁:五言古詩 作者:陶淵明 |
《雜詩十二首·其一》是詩人陶淵明的作品之一。陶淵明是東晉末到劉宋初傑出的詩人、辭賦家、散文家。被譽為「隱逸詩人之宗」、「田園詩派之鼻祖」。是江西首位文學巨匠。
目錄
原文
“ |
雜詩十二首·其一 人生無根蒂,飄如陌上塵。 分散逐風轉,此已非常身。 落地為兄弟,何必骨肉親! 得歡當作樂,斗酒聚比鄰。 盛年不重來,一日難再晨。 及時當勉勵,歲月不待人。 |
” |
— 《雜詩十二首·其一》 |
譯文
人生在世就如無根之木、無蒂之花,又好似大路上隨風飄轉的塵土。
生命隨風飄轉,人生歷盡了艱難,人們都已不再是最初的樣子了。
來到這個世界上的都應該成為兄弟,又何必只是骨肉之親呢?
遇到高興的事就應當作樂,有酒就要邀請近鄰一起暢飲。
美好的青春歲月一旦過去便不會再重來,一天之中永遠看不到第二次日出。
應當趁年富力強之時勉勵自己努力奮鬥,光陰流逝,並不等待人。
作者簡介
陶淵明大約生於365年,出生在今天的江西省宜豐縣澄塘鎮新安村的安成自然村。曾祖父陶侃,是東晉開國元勛,軍功顯著,官至大司馬,都督八州軍事,荊、江二州刺史、封長沙郡公。祖父陶茂、父親陶逸都做過太守。(父名史不載,存疑。)陶淵明年幼時,家庭衰微,九歲喪父,與母妹三人度日。少年時期有「猛志逸四海,騫翮思遠翥」(《雜詩》)的大志,孝武帝太元十八年(393年),他懷着「大濟蒼生」的願望,任江州刺史王凝之的祭酒。當時門閥制度森嚴,他出身庶族,受人輕視,感到「不堪吏職,少日自解歸」(《晉書·陶潛傳》)。後任彭澤縣令,自做彭澤縣令八十多天便棄職而去,從此歸隱田園。
公元393年陶淵明時年29歲,與妻及子離開南山陶家坪。此後陶淵明一家在潯陽居住了24年。其間,陶淵明因王氏妻亡,繼娶潯陽翟氏。公元416年,陶淵明52歲,與妻翟氏帶幼子佟回到宜豐故里,修葺南山舊宅而居之。11年後,陶淵明卒於星子栗里,後歸葬康樂縣義鈞鄉之七里山即今宜豐澄塘鎮的七里山。
陶淵明被稱為「千古隱逸之宗」。公元427年,陶淵明走完了他六十三年的生命歷程(有關陶淵明的生年仍有待考證,因此此處的六十三年之說也有待考證),與世長辭。如今陶淵明的墓保存完好,墓碑由一大二小共三塊碑石組成,正中楷書「晉徵士陶公靖節先生之墓」,左刻墓誌,右刻《歸去來兮辭》,是清朝乾隆元年陶姓子孫所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