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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金曲獎(Golden Melody Awards)是華語樂壇音樂獎項。1990年起開始舉辦,每屆頒獎典禮約於每年5、6月前舉行。 金曲獎是台灣為促進華語音樂事業,對優良華語歌手以及優秀工作者所提供的一項競賽獎勵,獎勵了許多優良華語歌手及優秀的音樂工作者,成為華語歌壇最崇高的榮譽指標,對華語音樂,有很大的幫助和鼓勵。 台灣金曲獎、台灣電視金鐘獎和台灣電影金馬獎並稱台灣年度三大獎。 2023年7月1日,第34屆台灣金曲獎頒獎典禮在台北小巨蛋舉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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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歷程

1990年第1屆金曲獎是從1986年開始舉辦之第1-3屆《好歌大家唱》的擴大。《好歌大家唱》采徵選優良詞曲與作者的方式進行,外界反應還不錯。 第三屆以後適逢電視台與藝人采新的合約關係,歌星成為不簽約的對象;電視台遂苦於找尋每年一度的金鐘獎提報人選,乃有業者倡議廢除男女歌唱演員獎項,又因出版業有個金鼎獎包含了唱片獎項,七十七年起金鐘獎便刪去男女歌唱演員獎。 由於前七屆《金曲獎》是為流行音樂所設立之獎勵活動,為使金曲獎成為台灣地區音樂獎項的唯一與最高榮譽,並避免人力財力之重複浪費,自第八屆起將《唱片金鼎獎》與《金曲獎》二種活動合併辦理,重新設計獎項,除保留原有流行音樂外,並涵括了古典音樂、民族樂曲、地方戲劇、民族曲藝、口語說講及兒童樂曲等,並且首次接受世界華人作品及大陸地區作品之參賽,並將個人獎部份區分為《流行音樂類》及《非流行音樂類》。 為使《金曲獎》發展成為國際性音樂活動,修訂第九屆《金曲獎獎勵辦法》,取消參選者國籍或地區之限制,並增設獎金,《出版獎》各獎項得獎者,頒發新台幣壹拾伍萬元,《個人獎》各獎項得獎者,頒發新台幣壹拾萬元,使該獎更具實質之獎勵意義。 歷年來,金曲獎在台當局新聞事務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與推動下,愈來愈受到唱片業界與民間的肯定與喝彩。不論是從舉辦三屆的『好歌大家唱』,以徵選優良詞曲創作來激勵音樂市場與音樂人,到《金鐘獎》設立男女歌唱演員獎項,以至第一屆金曲獎頒獎典禮,終於使台灣的音樂人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音樂盛會。 金曲獎由民間團體的參與主辦,各大唱片公司及有聲出版業者的共襄盛舉,使這個一年一度的金曲活動盛會成為頗受重視與鼓勵有聲出版與音樂創作的具體展現。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