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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主建國會晉城市委員會主要由經濟界人士組成的、具有政治聯盟特點的、致力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

中國民主建國會(以下簡稱民建),是主要由經濟界人士組成的、具有政治聯盟特點的、致力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1]的參政黨。1945年12月16日在重慶成立,發起人是黃炎培、胡厥文、章乃器、施復亮等。

組織簡介

民建晉城市委會成立於2001年。 2001年3月,民建晉城市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在晉城召開,中國民主建國會晉城市委員會(以下簡稱民建晉城市委)成立,蔣佩玲任主任委員。截止2005年底,先後成立了民建市直、城區、澤州、高平四個支部,另有陽城、沁水兩個小組。

年《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中發[1989]14號文件)頒布,標誌着我國新時期多黨合作邁向了制度化、規範化的新階段。在新的歷史發展時期,全市各級民建組織堅定不移地貫徹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堅持中國共產黨同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努力發揮參政黨職能,為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建言獻策,圍繞晉城市經濟建設中心工作,為促進政治經濟體制改革,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維護安定團結等,充分發揮參政黨職能,積極開展參政議政、反映社情民意、社會服務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為河南的政治穩定、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同時民建組織也不斷得到發展,到2006年底,會員成立市委的46人發展到103人,其中,大多數為經濟界和其他方面的代表人士。會員的素質不斷提高,結構不斷改善,隊伍建設不斷加強,參政議政能力不斷增強,會員中有12人擔任各級人大代表、36人擔任各級政協委員,3人擔任政府部門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

中國民主建國會晉城市委員會簡史(自身建設)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國進入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多黨合作也進入了全面發展的新階段。民建晉城市各級組織不斷加強領導集體建設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順利完成各屆新老交替和政治交接,保證了民建各級組織在當地經濟建設中充分發揮作用。不斷加強機關建設和基層組織建設,形成了有機的完善的組織體系。民建組織得到較快發展,整體素質得到較大提高。至2006年底,全市有支部4個,小組2個,會員103人,其中經濟界人士占60.5%,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2%,有各類專業技術職稱的占75.3%,擔任各級人大代表[2]、政協委員的分別占2%和15.3%,擔任縣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占0.6%,擔任特邀行政、司法檢察人員的占3.6%。一批政治業務素質好、德才兼備、年富力強的同志走上領導崗位,給會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為順利跨入新的世紀奠定了基礎。

組織沿革

在中共晉城市委的關心和支持下,1986年11月省民建晉城支部成立,2001年3月,民建晉城市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在晉城召開,選舉產生了民建晉城市第一屆委員會;2006年12月,民建晉城市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在晉城召開,選舉產生了民建晉城市第二屆委員會;

2001年5月,成立民建晉城市直支部,支部主任馮德強。2002年8月,成立民建澤州支部,支部主任郭榮林,同年召開第一次會員大會。2002年10月,成立民建城區支部,支部主任魏蕭,召開第一次會員大會。2004年6月成立民建高平支部,主任委員孟進先。同時召開第一次會員大會,同時還有陽城小組,組長李虎太。沁水小組,組長藺傑。

工作機構

2001年至2006年,民建晉城市一屆委員會期間,設辦公室和組織部和宣傳部,民建晉城市委機關編制1人。2006年二屆委員會還和上屆一樣。

組織發展

2001年成立市委時,民建只有46個會員。後來,民建晉城市二屆委員會(1984—1988年11月)積極貫徹民建中央精神,結合會員老化問題比較嚴重的實際情況,確定把會員發展的重點由原工商業者逐步轉向從事工商企業和其他經濟工作的人士,特別是其中的中青年知識分子。並注重對年輕新成員的考察、引進和培養工作,屆中增選了市委委員2名,委員平均年齡下降3歲。後來進一步明確以中年知識分子為主,把經濟師、會計師、統計師、工程師、財經界人士、經濟理論研究與教學工作人士、在工商企業中擔任一定領導職務或社會聯繫較廣泛的經營管理人員、生產技術人員等10個方面作為重點發展對象,到2006年12全市共有會員103人,平均年齡由1984年46歲下降到39歲,,其中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占會員總數的71.3%,經濟界知識分子在會員中的比例達到二分之一,會員結構得到較大改善。

民建晉城市二屆委員會以改善結構,提高素質,增強活力,適應需要為目的,切實推動會的組織建設工作,制定了《民建晉城市委關於加強領導集體建設的意見》,建立了具有一定規模的市級後備幹部隊伍,並注重加強培養和使用。按照民建中央提出的滾動交替的方針和成熟一個引進一個的精神,一批素質好、層次高、年富力強的同志進入領導集體,增強了會的生機和活力。二屆市委會現有副主委3名,委員11名。組織發展堅持以大中城市為主,以中上層人士為主,以經濟界人士為主,有計劃地穩步發展會員,嚴格組織發展程序,把好質量關,努力改善會員隊伍結構。

思想教育

支部成立以後,民建組織認真學習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文件,認真貫徹民建中央提出的「堅定不移跟黨走,盡心竭力為四化」的行動綱領,把會員的愛國熱情轉化成為「四化」建設服務的實際行動。

1989年12月,《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中發[1989]14號文件)頒布實施後,在全會形成學習貫徹、廣泛宣傳的熱潮,進一步激發了全市各級民建會員為四化建設服務的歷史責任感和政治熱情。1992年至1997年,全市民建會員堅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從提高會員素質出發,不斷加強會員的思想教育工作,舉辦多種形式的報告會、專題講座、讀書班、研討會、參觀訪問等,突出思想教育的針對性,收到良好效果,

1997年以後,圍繞紀念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20周年、中發[1989]14號文件頒布10周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和中國人民政協成立50周年、民建成立55周年、香港、澳門回歸等重大事件,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座談和知識競賽、徵文、書畫展、演講會等紀念慶祝活動。特別是1999年在抗議以美國為首的北約襲擊我國駐南使館等重大事件中,教育引導會員保持清醒頭腦,與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民建市委加強會員、後備幹部及領導班子成員的教育和培訓,2002年4月舉辦理論研討班,22人參加;2003年12月舉辦領導成員理論研討班,15人參加;2003年6月舉辦中青年會員培訓班,36人參加;2003年6月舉辦宣傳、信息人員學習班,54人參加。有20餘人次參加中央和省社院舉辦各類培訓班的學習。另外建立了民建晉城市委全會學習制度

政治活動

政治活動簡述

在中共晉城市委和民建省委的領導下,全市各級民建組織教育和引導廣大會員,堅持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堅持「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增強參政黨意識,把中共的路線、方針政策與民建的具體實際緊密結合起來,切實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緊緊圍繞晉城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認真開展調查研究,積極建言獻策。會員中擔任省人大代表2人,市人大代表4人,市政協委員19人,其中副主席1人、常委2人。1986至2006年底會員中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達50人次,提交議案、提案、建議400多件。反映社情民意信息110條,被有關部門採用65條次。在各級政府和司法部門擔任領導職務4人,擔任特約員30多人次。為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推進我省的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事業發揮了積極作用。

政 府 處 級 以 上 任 職 名 單(1986——2006年)

姓 名 性別 職務 任期

蔣佩玲 女 晉城市人大副主任、民建一屆主行

金德祥 男 晉城市政協副主席、民建二屆主委,陵川縣副縣長

郭榮林 男 澤州縣政協副主席

藺傑 男 沁水縣政協副主席

參政議政

1978年,民建晉城市委自恢復組織活動以後,積極協助黨和政府貫徹落實黨對原工商業者的政策,做好對原工商業者的安排使用,貫徹落實知識分子政策,並根據會員多數從事經濟工作的特點,積極引導會員圍繞經濟建設中心,把參政議政與參加社會主義建設實踐有機結合起來,積極為促進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經濟建設獻計出力。

在1991年省政協六屆四次全會上,民建晉城市委首次提交《進一步完善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的建議》的提案,並獲優秀提案。

在民建晉城市四屆委員會(1992年7月至1997年6月)期間,省市級民建組織建立了與政府部門對口聯繫制度,會領導與黨委政府領導同志建立了個人聯繫渠道,建立了適應參政議政工作的內部運作機制,民建晉城市委還聘請了一批會外專家學者和有豐富實踐經驗的部門負責同志為本會特邀顧問,為更好地參政議政創造條件。民建晉城市委在政協七屆三次會議上的《關於國有企業扭虧增盈工作的幾點建議》、在政協七屆四次會議上的《妥善解決我省市、縣、鄉新華書店場地建設問題》等提案獲優秀提案,政協七屆四次會議上的《關於實施科技興農,強化社會服務,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建議》獲優秀提案並列入重點提案報送省領導參閱。1994、1995、1996年度民建省委獲優秀提案提出單位獎。

1998年至2000年,全省各級民建組織把參政議政工作擺在重要日程,在發揮會的整體優勢和形成新的機制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1999年8月,民建省委召開參政議政工作會議,五屆八次常委會討論通過了《民建晉城市委員會關於貫徹民建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參政議政工作的意見〉的意見》。1999年7月和2000年11月兩次召開在政府擔任領導職務會員座談會。三年間共提出提案、議案、建議1000餘件。其中,民建省委在省政協八屆一次會議上提出的《動員各方面力量,將我省職工解困暨再就業工作進一步推向深入》、在八屆二次會議上提出的《大力發展社區服務,積極培育市民消費增長點》的提案被列入重點提案,報送有關領導參閱。

調查研究

1980年,民建晉城市委按照民建全國三大提出的「堅定不移跟黨走,盡心竭力為四化」的行動綱領,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工作。至1984年4月的一屆委員會期間,對全省經濟調整工作開展調研,並提出八個方面的意見建議,報中共晉城市委、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參閱。此後還就全省傳統名牌中小藥生產、改進中藥業管理工作等問題,進行了專門調查研究,針對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向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提出了發展改進意見和建議。

1984年至1988年,民建晉城市二屆委員會與省工商聯聯合就我省名牌食品恢復和發展問題,進行了專門調查研究,提交了調查報告。

1988年以後,民建晉城市委從自身實際出發,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每年都要選擇一些有針對性的調研課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深入廣泛的調研。就如何搞好國營大中型企業等重大經濟問題和改革措施,提交了一批較有價值的調研報告和建議。

1992年7月,民建晉城市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召開以後,省、市組織設置了參政議政專門機構或專門委員會,負責調查研究和參政議政工作,擬定調研課題和調研方案。民建晉城市委開展了國有企業扭虧增盈,棉花購銷生產,科技興農、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等多項專題調查研究,所形成的調研報告,受到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重視。

1997年以後,民建晉城市五屆委員會注重發揮會員中的專家學者、專業人才的作用,組織開展重點調研,有效地推動了調查研究工作的穩步發展。民建晉城市委1997年的《我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現狀和思路》《國有企業改革問題的調查》《關於城市環保問題的建議》、《加大投資力度,加快三門峽庫區建設》,2000年的《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促進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改善我省經濟發展軟環境》等一大批高質量的調查報告,以及會員圍繞科技、教育、三農、人才、風險投資等開展調查研究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引起有關部門重視,有的被採納。

1998年民建省委成立「民建晉城市經濟與社會事業研究委員會」;創辦內部刊物《調研與建議》,到2000年底共編32期;1992年至2000年,全省民建組織及會員共撰寫調查報告300多篇。

民主監督

1978年以後,特別是中共[1989]14號文件發布後,全省民建組織在履行民主監督職能中取得了較大進展。1988年底以前,注重發揮會員從事經濟工作,熟悉經濟情況的特點和優勢,推動會員就區域性、行業性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要決策和執行情況進行調研,提出批評建議,發揮民主監督作用。

中發[1989]14號文件頒布實施後,進一步激發了民建各級組織和廣大會員的政治責任感和政治熱情。民建省市級組織的主要領導人每年都多次參加中共黨委、政府等召開的民主協商會、座談會、情況通報會等,就一些重大決策、人事安排、人民生活等重大問題,坦誠地提出意見和建議。

1988年11月民建晉城市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以後,民建省委受中共晉城市委委託,先後於1990年就開封市工業經濟狀況,1991年就安陽市「千村百萬工程」進行了考察,本着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精神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同時還積極向政府有關部門推薦會員參與民主監督,到2000年底,會員中擔任特約監察員、特約審計員、特約檢察員、特約教育督導員的有90人,他們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積極參加有關單位開展財政、稅務、物價、執法等檢查和審計工作,積極參加各級政府組織的政風、行風評議工作,較好地發揮了民主監督職能。

鼓勵和支持會員中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專業技術人才參加有關單位組織的調研、視察、檢查、評議等活動,實事求是的提出意見和建議。

全省各級民建組織的主要領導人除經常參加中共各級黨委、政府、政協組織的通報會、協商會、座談會、政府工作會以及有關部門組織的調查、檢查、視察等活動外,自四屆委員會開始,還與黨委、政府領導同志建立了個人聯繫渠道,建立了民建組織與政府部門的對口聯繫制度。

反映社情民意

反映社情民意是民建發揮參政黨職能的一條重要渠道。1997年民建晉城市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以後,民建省委把做好信息工作,積極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列入重要日程,並由駐會領導親自抓,在日常工作中給與大力支持和指導。1997年制定了《民建晉城市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意見》,1998年6月民建省委又制定了《民建晉城市委關於進一步加強信息工作的意見》,對反映社情民意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了反映情況,服務決策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進一步規範了信息工作程序,基本實現了信息工作的規範化運作。1999年6月民建省委對部分信息員進行了集中培訓,邀請長期在政府部門從事信息工作,有豐富經驗的領導授課。2000年3月,民建省委下發《民建晉城市委關於建立信息員隊伍的通知》,提出了信息員應具備的條件,加強對信息員隊伍,信息小組的領導和管理等要求,在全省各級組織和領導的重視與支持下,基本形成了省委有人管、市委有人抓、基層支部有信息員的信息網絡。同時民建省委還重點抓了信息工作的制度化建設,要求各級組織主要領導親自抓。民建省委對信息編發實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制度,登記存檔制度、采稿反饋制度,采稿情況定期通報制度,建立了信息工作激勵機制,年終根據采稿情況進行表彰獎勵。為了提高信息員的自身素質,民建省委不定期地印發有關學習資料、領導講話和外地先進經驗等,有效地提高了信息的質量和水平。在各地民建組織和廣大會員的共同努力下,通過不斷地探索和實踐,信息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績和良好的社會效果。1997年7月至2000年底,民建省委共編發《情況反映》200期,向有關部門報送各類社情民意245條。分別被民建中央採用89條,全國政協採用17條,中央統戰部採用6條,省政協採用44條,省委統戰部採用67條,其中被有關部門採用專報國家主要領導參閱的7條、專報省主要領導參閱的6條,國家和省有關領導做出重要批示的8條。被民建中央評為反映社情民意優秀成果的1條;1998年至2000年在全國省級民建組織中分別名列第6、第5和第3位,1998年獲民建中央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先進單位二等獎,1999年、2000年獲民建中央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先進單位。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