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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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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图书馆'''现馆建于1989年, [[ 建筑面 积1219 积]]1219 平方米,位于县人民大道中段。内设8室1中心,自2011年12月16日以来各室全部实行免费开放。2009年该县在龙翔广场围屋内建“桃川书院”,购置各类典籍20000多册,打造了一个集藏书展示、读书交流、修身怡情、治学研讨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书院。该县现已新建高标准的文化艺术中心(位于县龙翔大道北侧),内含有剧院、文化馆、 [[ 博物馆 ]] 、 [[ 图书馆 ]] 、档案馆,建成后的图书馆场所近6000平方米,现正在装修。
==基本介绍==
龙南市图书馆现馆建于1989年,建筑面积1219平方米,位于县人民大道中段。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龙南市支中心设在县图书馆二楼,配置50台 [[ 电脑 ]] ,安装了防盗仪系统,现已免费对外开放。全县94个行政村已建立了全国 [[ 文化 ]] 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实现了全覆盖。
2011年,我县在最好位置、最繁华的地段新建高 [[ 标准 ]] 的文化艺术中心(位于县龙翔大道北侧),项目总投资4亿元,占地面积95.5亩;文化艺术中心内含有剧院、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建成后的图书馆场所近6000平方米,现正在装修。新馆内有报刊借阅室、图书借阅室、采编室、电子阅览室、视障阅览室、文献检索(资料)室、古籍特藏书库、绿化中庭、观景阅览、交流 [[ 空间 ]] 、管理用房、配套及辅助用房等。
==展厅展馆==
现图书馆内设办公室、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采编室、资料室、文献检索室、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龙南支中心(电子阅览室),自2011年12月16日以来各室全部实行免费 [[ 开放 ]] ,对未实施免费开放以前实行的电子阅览室收费办证、读者证收费办证、献资料查阅收费等收费 [[ 项目 ]] 全部实行了免费。
==实用信息==
===开馆时间===
龙南市图书馆一至三楼借阅室、自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开放,为您提供多种形式的 [[ 服务 ]] 。
馆舍开放时间:每天 08:30-18:00
===入馆须知===
龙南市图书馆系对社会开放的公共文化场所,为维护良好的阅读 [[ 环境 ]] ,龙南图书馆倡导读者遵守社会公德、遵从 [[ 文明 ]] 守则,为共同建社会文明活动园地而努力。
一、读者入馆必须衣着整洁、端庄。外着内衣、 [[ 拖鞋 ]] 和赤脚者请勿入内。
二、读者随身携带物品带入楼区后须在指定地点存放。
三、维护公共场所 [[ 安全 ]] ,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入馆。楼区内严禁烟火。馆区内吸烟须在指定地点。
四、请勿怀抱幼儿入楼区。 [[ 儿童 ]] 须在成年人带领下方可进馆。
五、保持 [[ 安静 ]] ,请勿在楼区内大声喧哗、戏闹、追逐、吵架、斗殴。
六、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七、不得任意触摸、按动 [[ 消防 ]] 设施。如消防设施遭到人为损坏,对责任人送公安部门处理。
八、非对外开放区域,未经许可请勿入内。
九、请勿在馆区、楼区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请勿在墙面、地面乱刻、乱画、乱贴、乱涂;请勿攀摘树木、践踏花草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 [[ 车辆 ]] 须按指定地点停放。
十一、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服从工作人员 [[ 管理 ]] 。
==办证指南==
年满13周岁的中国 [[ 公民 ]] 与外籍人士均可申请。13岁以下的读者请到少儿图书馆办理。
1、办理读者证
请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包括 [[ 身份证 ]] 、户口本、军人证、驾照、外籍护照、港澳身份证、台胞证),到总服务台办理。军人、残疾人、60岁(含)以上老人、13岁(含)以上未成年人凭有效证件,可在总服务台办理优惠证。
2、退证
在归还所有外借文献 [[ 资料 ]] 后,由读者本人携带读者证、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代办,则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退证后,读者证由总服务台收回。若读者证丢失后办理退证,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可代办。
3、补证
读者证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到总服务台办理挂失。补证须本人亲自到总服务台现场办理,不可代办。补证收费2元。如挂失后找到原证,凭本人身份证到总服务台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 [[ 继续 ]] 使用。读者证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
4、注意事项
==借阅规则==
每个借书证一次只能借阅2本图书或4本 [[ 杂志 ]] 。外借期限为30天。
==各室管管理制度==
2、查阅资料,必须持身份证或借书证或单位证明登记后,方可接洽。
3、本室资料,只限于室内查阅,不得借出;未经 [[ 工作 ]] 人员许可,不得拍摄、复印,确因工作需要,需拍摄、复印,须缴交书价三倍押金方可借出并按时归还。
4、资料查阅人员、咨询人员必须爱护室内公共卫生、爱护书刊。不准在室内吸烟及吃带皮核的 [[ 食物 ]] ,不随地吐痰;不准带提包入内;不准在书刊资料上圈划、批注;不得撕毁、剪辑,一经发现,一般书刊按书价2倍罚款,珍贵资料按书价的5倍罚款,且所毁书籍仍归我馆、不准带走。
===文献检索室免费检索制度===
1、本室免费为广大读者检索文献解答咨询 [[ 服务 ]] 。
2、查阅资料,必须持身份证或借书证或单位证明登记后,方可接洽。
3、本室资料,只限于室内查阅,不得借出;未经 [[ 工作 ]] 人员许可,不得拍摄、复印,确因工作需要,需拍摄、复印,须缴交书价三倍押金方可借出并按时归还。
4、资料检索人员、咨询人员必须爱护室内公共卫生、爱护书刊。不准在室内吸烟及吃带皮核的 [[ 食物 ]] ,不随地吐痰;不准带提包入内;不准在书刊资料上圈划、批注;不得撕毁、剪辑,一经发现,一般书刊按书价2倍罚款,珍贵资料按书价的5倍罚款,且所毁书籍仍归我馆、不准带走。
===少儿借阅室免费开放制度===
一、本室为少儿读者提供少儿 [[ 报纸 ]] 期刊杂志。
二、报纸只限室内免费阅览,不准带出室外;期刊杂志可在室内免费阅览,如需外借,则凭借书证办理外借手续。报纸期刊杂志开架阅览,读者每次只取一种报纸期刊杂志,阅后放回原处。
三、借书证办理办法:办证不收取任何工本费,但须缴交图书押金100元。
四、借书证只限读者本人 [[ 使用 ]] ,不准转借他人,借书证使用期限为一年,到期后需在办证处办理续证手续后方可继续使用。
五、借书证须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换证或退证时,由读者本人凭证退回押金。
三、借书证须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换证或退证时,由读者本人凭证退回押金。
四、读者一律凭借书证借书,每次限借图书一册,借期10天,未看完者在借期内办理续借 [[ 手续 ]] ,逾期或长期不还者,吊销借书证且押金不予退回。
五、读者借书时需填写索书单,不得撕下目录卡或端着目录箱借书,借出的图书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 遗失 ]] 普通图书由持证人赔偿同类图书,或照原价2倍赔偿;遗失贵重图书除赔偿同类图书外,另收原书价4倍的罚金。
===免费开放服务指南===
所在位置 服务项目 服务方式 服务时间
二楼 [[ 电脑 ]] 查询 免费 周二至周六
电子阅览室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资源服务
三楼 少儿阅览室 免费阅览
阅览室 报纸 [[ 期刊 ]] 阅览室 凭证外借 周二至周日
图书外借室 凭证外借
文献资料检索室 馆藏文献书目
周五下午 [[ 政治 ]] 学习,不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欢迎广大读者前来借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