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變更

前往: 導覽搜尋

中华民国政府

增加 116 位元組, 4 年前
基本内容
中华民国“一府五院”的中央政府体制(别称中枢)中,“一府”是指中华民国总统及其幕僚单位:总统府,“五院”则指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与监察院。而地方政府则指直辖市、县、市;县市政府之下再设置乡、镇、市、区<ref>[http://www.doc88.com/p-7817627067292.html 中华民国政府],道客巴巴</ref>。
依照《中华民国宪法》,地方政府架构共分为省、县、乡等三级,但“省”的功能于1998年起虚级化,故一般均将省级剔除。而原本属于省级的直辖市,目前暂划入县级之中,惟其仍拥有比县市政府更高的自治权力 <ref>[http://xuzongcheng.blog.sohu.com/153518422.html 中华民国政府],搜狐博客,老续,2010-06-05</ref>
===北洋政府时期===
263,462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