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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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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box person
| 姓名 = 王波
[[File:王波.jpg|缩略图]]
| 圖像 = [[File:王波2018.jpg|缩略图|center|[http://opinion.china.com.cn/pic/person/361/person_361_o.jpg 原图链接]]]
| 圖像說明 = 王波
| 出生日期 = 1958年10月
| 國籍 = 中國
| 别名 =
| 職業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 知名原因 =
| 知名作品 = </br> </br> </br> </br> 。
}}
'''王波''',男,汉族,1958年10月生,内蒙古翁牛特旗人,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9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内蒙古西辽河河长。
人物履历
1977.09--1978.04,辽宁省翁牛特旗广德公社知青
1978.04--1982.01,沈阳化工学院化工系化工机械专业学习
1982.01--1987.03,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劳动局科员
1987.03--1991.0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劳动局副科长、科长
1991.03--1995.04,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劳动局副局长(其间:1992.03-1993.12天津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5.04--1998.11,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8.11--2000.0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政府秘书长(1998.09-1999.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0.03--2001.09,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1.09--2005.0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5.03--2006.10,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副书记
2006.10--2008.0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2005.09-2007.07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02--2010.04,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04--2011.11,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11--2013.02,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党组成员
2013.02--2018.01,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党组成员[2]
2018.01—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内蒙古西辽河河长
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十届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西辽河河长[1] 。[3]
== 任免信息 ==
2016年11月,王波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3]
2018年1月30日下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内蒙古人民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大会选举王波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5]。
== 人物事件 ==
12·3赤峰煤矿爆炸事故中,对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未认真履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查处煤矿超层越界职责和自治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赤峰市人民政府未认真履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职责失察。建议对其进行通报。[4]
| 姓名 = 王波
[[File:王波.jpg|缩略图]]
| 圖像 = [[File:王波2018.jpg|缩略图|center|[http://opinion.china.com.cn/pic/person/361/person_361_o.jpg 原图链接]]]
| 圖像說明 = 王波
| 出生日期 = 1958年10月
| 國籍 = 中國
| 别名 =
| 職業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 知名原因 =
| 知名作品 = </br> </br> </br> </br> 。
}}
'''王波''',男,汉族,1958年10月生,内蒙古翁牛特旗人,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9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内蒙古西辽河河长。
人物履历
1977.09--1978.04,辽宁省翁牛特旗广德公社知青
1978.04--1982.01,沈阳化工学院化工系化工机械专业学习
1982.01--1987.03,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劳动局科员
1987.03--1991.0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劳动局副科长、科长
1991.03--1995.04,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劳动局副局长(其间:1992.03-1993.12天津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5.04--1998.11,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8.11--2000.0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政府秘书长(1998.09-1999.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0.03--2001.09,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1.09--2005.0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5.03--2006.10,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副书记
2006.10--2008.0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2005.09-2007.07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02--2010.04,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04--2011.11,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11--2013.02,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党组成员
2013.02--2018.01,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党组成员[2]
2018.01—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内蒙古西辽河河长
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十届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西辽河河长[1] 。[3]
== 任免信息 ==
2016年11月,王波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3]
2018年1月30日下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内蒙古人民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大会选举王波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5]。
== 人物事件 ==
12·3赤峰煤矿爆炸事故中,对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未认真履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查处煤矿超层越界职责和自治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赤峰市人民政府未认真履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职责失察。建议对其进行通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