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麦郎不服上诉,2012年7月24日,北京市一中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今麦郎将118万元给付方宏进。
[[File:12280046 990203.jpg|缩略图|右|250px|[http://www.hinews.cn/pic/0/12/28/00/12280046_990203.jpg 原圖鏈接][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11/09/17/013354294.shtml 来自南海网]]]
自2011年9月13日起,方宏进多次向隆尧县公安局、检察院追讨扣押款,但至今没有拿回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