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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模具行业协会'''(原名:上海市模具工业协会)是本市模具行业及相关企业、 [[ 事业单位 ]] 、院校及社会团体按自愿原则组成的行业组织。协会现有信息部、协作部、培训部、行业部、展览部、 [[ 办公室 ]] 等五部一室,技术委员会、经营管理委员会、模具标准件委员会、模具材料委员会、信息及联络委员会、价格工作委员会、汽车模具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特种加工委员会、资深专家委员会等十个专业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协会以行业服务、行业协调、行业代表、行业自律为基本职能,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协会宗旨==
协会宗旨是为会员单位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护 [[ 行业 ]] 整体利益;提高模具行业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实现模具的标准化、专业化、商品化生产;推进模具工业的持续发展。
协会拥有独立网站“上海模具行业信息网”,定期出版《上海模具工业》(月刊),协会举办的“中国国际模具展”每年在上海举行,期间还举办多场场内技术交流会、模具 [[ 论坛 ]] 会和人才招聘会。协会还不定期举办模具技术研讨会,为会员单位及时传递国际最先进模具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信息。
==章程==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上海市模具行业协会(简称上海模协)。英文名称为Shanghai Die & Mould Trade Association(简称SDMTA)。
第二条 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上海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体改办、市民政局关于本市行业协会业务主管部门管理职责衔接意见的通知》精神,由上海模具行业及与模具行业相关的多种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院校及社会团体按自愿原则组成的行业组织,是以发展模具工业为目的、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社会团体,是跨部门、跨所有制的非营利的行业性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 [[ 法人 ]] 资格<ref>[https://china.findlaw.cn/zs_1219071.html 法人资格怎么确定],找法网,2021-12-03</ref>。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以政府经济发展战略为指导,在行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促进行业经济发展;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组织会员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进模具行业的改革与技术进步,促进模具的标准化、专业化、商品化生产、提高模具企业的 [[ 生产技术 ]] 水平、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增强模具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模具行业的社会地位,推动我市模具工业的发展。本会遵守国家宪法<ref>[https://www.sohu.com/a/613543995_121106902 关于宪法的这些知识,你知道吗?],搜狐,2022-12-04 </ref>、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是经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法人,本会的行业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行业协会发展署,登记主管部门是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本会同时接受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行业协会发展署和上海市社团管理局的业务 [[ 指导 ]] 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任务、业务范围和活动原则
第五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在会员单位、国内外客商和政府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模具企业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接受政府部门委托进行与行业有关的工作,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模具行业的各项方针、 [[ 政策 ]] ,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助手的作用。具体任务是:
1. 开展行业情况调查,研究行业发展方向、目标和对策。协助政府编制模具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提出改革方案。
2. 为规范行业活动,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制订、执行、修改行业规约及其他有关指导性文件。
对违反行业协会章程或行业规约、损害行业整体形象的会员,可以按照本行业协会 [[ 章程 ]] 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行业自律措施,并将有关自律措施告知政府有关部门。对行业内违法经营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协会可以建议并协助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予以查处。
3. 协会将根据需要,制订行业内争议处理的规则和程序,对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或会员与消费者之间就行业经营活动产生的争议事项进行协调。
4. 研究行业发展的技术经济政策,代表行业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涉及行业 [[ 利益 ]] 的事项,提出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行业快速发展。
5. 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制订、修订和宣传、贯彻模具标准和技术文件,不断提高上海模具工业的生产技术水平与标准化、专业化、商品化水平。
6. 组织模具行业经济与技术 [[ 信息 ]] 网络,收集和整理国内外有关技术经济信息资料,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7. 开展行业价格、税收、资金、信贷等情况的调查研究,对国内外模具市场进行调查预测,培育和发展上海模具市场,协调模具和模具标准件内外销价格,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8. 开展技术咨询,组织技术交流、技术攻关、推广科技成果,组织新技术、 [[ 新材料 ]] 、新装备的交流和推广,推动模具行业的技术进步。
9. 与国内外对口企业单位及团体建立联系,推动对外经济技术和贸易交流与合作,组织举办模具与相关行业的国际展览会,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服务。
10. 组织对模具管理人员、 [[ 经营 ]] 人员、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培训,推荐出国学习和培训人员,组织行业人才交流,组织职称评定,提高企业职工素质。
11. 开展行业技术质量、价格等的论证、认证、鉴定和仲裁工作,组织行业产品评审、评选、表彰、奖励等活动。
12. 根据行业的发展需求,逐步承担起行业评估论证、技能资质考核、行业统计工作。
13. 协调推进模具国产化工作,组织模具国产化 [[ 经验 ]] 交流和推广以及国产化模具的评审工作。
14. 编辑出版会刊及有关资料,及时向政府和会员通报行业情况及信息。
15.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表行业内相关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或采取有关保障措施的申请。代表行业参加反倾销、反补贴、反不正当 [[ 竞争 ]] 的活动;代表行业参与反倾销的应诉活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完成相关调查。
16.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开展有益于行业发展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业务范围:进行行业调研、落实行业规划;进行国内外 [[ 信息技术 ]] 交流,组织市场拓展,发布市场信息;编辑出版会刊;进行行业会展招商;推介行业产品或服务;培训技术人才;提供咨询服务、组织会员单位承担大型、综合性项目。
第七条 本会活动原则
1. 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遵守有关的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2. 本会开展工作以 [[ 诚信 ]] 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行业和模具企业及个人的利益;本协会有义务在行业内开展反欺诈工作;
3. 本会不以协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如以经营实体名义开展活动,则不与本行业内的企业争利;
4. 本会开展活动中,遵循民主办会、自主办会 [[ 原则 ]] ,做到人员自聘、经费自筹、工作自主。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